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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6日 星期四

【13%成人吃!抗抑鬱藥不只增自殺風險 有大副作用】

願一路好走,月亮女神!🌙


李玟離世!家人痛曝她「抑鬱纏身」多年 回顧因憂鬱症殞落的明星

知名女星COCO李玟傳出輕生過世的消息,今(5)日她的親姐也在臉書證實「CoCo於數年前不幸患上了抑鬱症,經過長時間與病魔抗爭,可惜近日病情急轉直下,於7月2日在家中輕生」,經醫院團隊努力搶救及治療,最終於7月5日返魂乏術,與世長辭,消息震撼華語娛樂圈。




新聞連結:

注意!注意!關於精神科用藥-抗憂鬱劑的風險和副作用!
【13%成人吃!抗抑鬱藥不只增自殺風險 有大副作用】😲😲😲😲

FDA警告!抗抑鬱藥可提升自殺風險!
那麽,如此龐大的人群使用抗抑鬱藥,是否可能帶來風險?

一份發表於《精神病學前言之聲》(Frontiers in Psychiatry)的研究統計了澳洲2012年以來的抗抑鬱藥處方率和自殺率,對比後發現這兩個數據呈吻合的上升趨勢。

FDA在2004年就曾提出警告:服用抗抑鬱藥物的年輕人,自殺風險增加[4],包括自殺想法和行為。

當時FDA對所有等級的抗抑鬱藥使用了「黑箱警告」標籤(black-box warning),這是FDA對於已經批准藥物給出的最高警告,大家在藥品包裝上也能看到這種警告。該警告在2005年生效,在2006年,警告年齡擴大到25歲。

警告雖然引起了業界的一度重視,但是並沒有阻止社會大環境鼓勵使用化學物質來控制精神問題。於是,抗抑鬱藥的使用只是短暫下降,2006年後又再度回升。

而且,抗抑鬱藥在全球帶來了龐大的利潤。2020年,抗抑鬱藥的市場達到150億美元。
⋯⋯


本協會相關文章:
1.「腦部化學失衡導致憂鬱」的神話破滅 http://bit.ly/40D387G
2. 精神病學堅信60年的憂鬱症「科學」理論終於被推翻了? https://bit.ly/3pZFWQA
---------
🙏🙏🙏〔警告〕:請勿自行停止服用任何精神科藥物,因為可能造成嚴重的戒斷狀況。民眾應該尋求有藥物戒斷經驗醫師的建議和協助, 這點非常重要!

【曾經被精神科的治療不當對待過嗎?】
如果您知道您的父母、配偶、孩子、親戚、朋友、同事或鄰居,曾經因精神科的治療而有以下情形:
嚴重的藥物副作用、誤診、遭到性猥褻或性侵、被迫住院、或造成身體傷害!
或是您有知道任何精神科醫生有任何敗壞道德的違害人權惡行,敬請馬上聯絡社團法人中華公民人權協會:
市話:07-7228011
投訴專線:0906-980-995
精神科治療受害者報告:goo.gl/RAuzDr
更多的替代醫療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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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7日 星期五

時代雜誌憂!美國兒童吞藥自殺五年來屢創新高


撰文/公民人權協會調查研究小組

今年(2022年)六月初,網路版時代雜誌的健康單元,有一篇標題驚人的報導「愈來愈多年輕人試圖透過服毒自殺」(A Growing Number of Young People Are Attempting Suicide by Self-Poisoning)。(註1)

根據美國聯邦的中央統計數據,從 2000 年到 2018 年,美國 10 至 24 歲的總體自殺死亡率增加了 57% 。近期,發表在《臨床毒理學》雜誌上的一項新研究更仔細地揭露了一項特定的自殺未遂方法——吞藥(即服毒)。而結果令人不安:從 2015 年到 2020 年,通過攝入有毒物質或過量服用藥物的企圖自殺案件飆升,並且在 6 至 19 歲的族群中,增加了 26%。

不當使用藥物自殘或自殺

這項研究由弗吉尼亞大學醫學院醫學(University of Virginia School of Medicine)毒理學家,珍妮弗·羅斯博士(Jennifer Ross)所領導。該研究依據國家毒物數據系統的統計資料,資料來源包括了美國 55 個州和地區的毒物控制中心所提供的數據。

事實上,從 2015 年到 2020 年間,竟然有五十一萬多通(514,350)毒物控制中心的電話,涉及 6 到 19 歲的兒童。控制中心記錄著,這些年紀輕輕的孩子,「因不當使用某些物質進行自殘或自毀」。

進一步追查,這些孩子究竟服用哪些「物質」來自傷或自殺呢?第一被濫用的物質是止痛劑(普拿疼Acetaminophen),其次是布洛芬(非類固醇抗炎藥ibuprofen),然後是非典型抗精神病藥,例如安立復(Aripiprazole)。美國的孩子很容易就拿到這些藥物。像安利復這樣的藥品,雖然它是處方用藥,但不僅被精神科用於青少年的思覺失調症,還用於更常見的憂鬱症,躁鬱症,這些被貼上標籤的患者,也很容易拿到非典型抗精神病藥。使用容易找到和獲取的物質。

時代雜誌寫到,美國在2015年報告的兒少吞藥自殺自傷案件,超過75,000 起。接下來,這個統計數字,連續五年,年年都增加,到 2020 年,用吞藥自殺自傷的案件,達到超過 93,500 人。

10 至 12 歲兒童吞藥自傷最嚴重

弗吉尼亞大學醫學院醫學毒理學系主任,同為論文的合著作者克里斯托弗·霍爾斯特格博士(Dr. Christopher Holstege)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對我們的機構統計數字感到不安,於是決定對全國數字進行研究。事實證明,這種增加的情況不僅僅是單一地方的問題,更是一個國家的問題。」

統計研究呈現出來的,並非 6 至 19 歲之間每個年齡層,都發生同樣嚴重的問題。根據統計,最嚴重的是10 至 12 歲兒童,吞藥自傷的人數增幅最大,在五年研究期間,增幅飆升了 109%,達到一倍以上。

在 13 至 15 歲年齡層,增幅為 30%;6至9歲的兒童中,增幅為28%;在 16 至 19 歲的人群中,增幅為 18%。

另方面,研究也顯示,女孩吞藥自傷自殺的比例嚴重偏高,佔病例的近 78%。這份研究超過 50 萬例病例,其中有 276 人死亡,近 15,000 例病例險些危及生命,甚至造成長期殘疾。

關於抗精神病藥物的危險性,英國班戈大學精神藥理學家暨精神病學教授大衛·希利(David Healy),在2016年撰寫的一篇報告「抗精神病藥的副作用」明確說到:「即使是健康的志願者,抗精神病藥也會引起自殺念頭和感覺。」(註2)

根據希利教授的陳述,從提交給監管機構的臨床試驗中,奧氮平(olanzapine,例如Zyprexa中文藥名津普)和利培酮(risperidone,例如Risperdal中文藥名理思必妥)與其他藥物相比,跟更多的完全自殺有關。在氯丙嗪(chlorpromazine例如穩舒眠,第一代抗精神病藥)出現之前,精神分裂症患者很少有自殺現象。這表明許多人對所接受的治療產生了不良反應。而另一方面,研究也發現,治療第一年的自殺率遠高於其他任何時間。

英國澳洲兒童藥物副作用問題亦嚴重

多年來,CCHR公民人權協會一直對濫用處方藥提出警告,如今製藥大國的美國,再次艱難的提出研究,繼鴉片類藥物後,正視這項濫用精神科藥物而衍生的嚴重社會問題——年輕孩子的自傷自殺問題。

同樣令人憂心的還有英國與澳洲。

丹麥哥本哈根北歐科克倫中心(Nordic Cochrane Centre) 和哥本哈根大學的Andreas Ø Bielefeldt教授等醫學專家,在英國皇家醫學會學刊2016年十月發表的研究顯示,不只對未成年患者,抗憂鬱劑也造成健康成人自殺和暴力傷害的風險加倍,換言之,包括青少年人口,服用抗憂鬱劑每十六人中就有一人受自殺或暴力的副作用之苦。(註3)

2019年2月的英國醫學期刊(BMJ),由澳洲伯斯約翰科廷公共政策研究所(John Curtin Institute of Public Policy in Perth)的 Martin Whitely 和阿德雷德大學研究小組的 Melissa Raven 和 Jon Jureidini,合作發表研究的結果,與美國弗吉尼亞大學醫學院醫學的研究,呈現出十分類似的問題。澳洲年輕人(5-19歲)自傷和自殺的最常用的方法是過量服用抗憂鬱劑,也就是故意過量服用本應幫助他們的藥物。研究結論擔憂,由於自殘的人在以後的生活中自殺的風險會增加,因此這些結果可能預示著澳大利亞未來自殺率的上升。(註4)

長期使用精神科藥物問題多

現在所有的抗憂鬱劑都帶有FDA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的「黑框」警告,警告它們可能會增加兒童和年輕人自殺想法和行為的風險。隨著時間的推移,未來可能有更多研究將揭露長期使用精神科藥物的更多問題。

維護和伸張屬於自己在精神衛生方面的醫療知情同意權,一直是CCHR公民人權協會主張和推動的。精神科藥物並不會因為由精神科醫生處方,就能抺除它的副作用。每一顆藥物在吞下去之前,我們都有責任了解它最糟糕的副作用是什麼。問醫生,問藥師,更要自己去查谷哥,關鍵字打藥名,後面再接兩個字「仿單」,就能找到藥廠出版的正式藥物說明單。

孩子的大腦在發育階段;用藥不得當,用錯,過量,或是碰到用藥物無法解決的問題,卻試圖用藥物來解決。這樣一來,服藥時間拉長之後,肯定會有問題。讓我們一起建立正確的用藥觀念,警覺並阻止任何藥物濫用的可能性,特別是針對兒少開立的精神科藥物。

 更多文章:https://www.peopo.org/news/589169

(註1)https://time.com/6183226/suicide-poisoning-young-people/

(註2)https://rxisk.org/side-effects-of-antipsychotics/

(註3)https://journals.sagepub.com/doi/full/10.1177/0141076816666805

(註4)https://www.frontiersin.org/articles/10.3389/fpsyt.2020.00478/full

2022年5月16日 星期一

國人年吞九億顆安眠藥,還要吞多久?

 撰文/公民人權協會調查研究小組

 

「我吃了二個月的安眠藥之後,某天我看到鄰居,居然完全想不起他的名字!」惠琪小姐提起安眠藥副作用時,這麼說。

 

阿民哥吃了三年安眠藥後發現:「當時吃藥的副作用,像是易怒和記憶變差,都是我太太要承擔和面對。」

 

曾經努力幫助母親戒藥,最後戒藥成功的希望小姐說:「之前媽媽斷斷續續有在吃安眠藥,我知道她吃的是史蒂諾斯。有一次,我五點多起床,看到媽媽在弄她自己的東西,於是我叫她,她卻完全沒有回應我,感覺像是夢遊。我親眼見到媽媽出現史蒂諾斯盛傳的副作用:夢遊。」

 


安眠藥在台灣氾濫



安眠藥在台灣氾濫,十年來用量節節攀升,已成問題。

 

安眠藥著名的副作用包括:記憶力衰退、夢遊、易怒,就印在藥物說明單(仿單)上。但開藥醫生若不警告,通常領藥患者也不得而知。

 

根據2020年健保署公布的2018年藥品使用量分析報告,國內最常使用的安眠藥是成份為佐沛眠(zolpidem)的使蒂諾斯、柔拍等藥物。僅僅這一類成份的安眠藥,申報數量就超過一億四千三百多萬筆。若把所有相關的鎮靜安眠藥數量加總,竟可高達約九億五千萬顆。(註1)

 

一項為期十年的研究「亞洲地區開立精神科藥物型態(REAP)」,從1999年至2018年,比較了中國、香港、印度、印尼、日本、南韓、馬來西亞、新加坡、台灣和泰國等國家的精神科藥物處方。在多樣的研究角度下,發現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台灣開立安眠藥處方的比率,為亞洲最高。根據台灣精神科醫生自己的說法,台灣在安眠藥的使用比例上,不僅是亞洲第一,甚至與其他各國相比,也僅次於智利,位居世界第二。

 

這麼多人吃藥,又吃那麼多。新的用藥人口不斷加進來,原來服藥的人,卻持續吃藥。2017年健保署公布的數據中,一口氣開安眠藥超過兩週的處方,近360萬張。而兩週內的處方,則約2600萬張,非常驚人。(註2)

 

安眠藥一吃成主顧,幾年甚至幾十年的服藥史,大有人在。民眾對公民人權協會的反應及投書,正反應了真實的狀況。如此長期的服藥,真的沒問題嗎?



安眠藥安全療程只有四週

 

台北醫學大學睡眠研究中心主任李信謙曾對媒體表示,連續服用安眠藥超過3個月,恐怕就有成癮的風險。李信謙主任說,安眠藥不是永無止盡地吃,如持續服用超過3個月恐有成癮風險,通常不建議長期使用安眠藥,短期治療通常不超過1個月。

 

製藥廠承認,安眠藥的療程只有四週,這包括減藥戒藥期在內。翻開民眾常使用的助眠藥仿單:史蒂諾斯、柔拍(成分為佐沛眠zolpidem)、宜眠安,白紙黑字的寫著,療程不該超過四週。贊安諾、景安寧、樂耐平、安定文和悠然的仿單明文印著,長期服用會有藥物依賴。

 

氾濫的安眠藥、鎮靜劑,多歸類在精神科藥物抗焦慮劑的範疇。而抗焦慮劑絶大部分都是管制藥品。管制藥品之所以需要管制,就是因為它們具有成癮性及濫用性。

 

為了避免這些藥物遭到濫用或流入其他人手中成為毒品,在使用及管理上,安眠藥比一般藥品有更多的限制。管制藥品都是處方藥,須經由醫師看診後,憑醫師開立之處方箋,才能至藥局領藥。

 

既然有成癮性及濫用性,連續吃上幾年或十幾年的安眠藥,天天吃,就不是正確的用藥節奏。也就是說,沒有一款安眠藥、鎮靜劑,該列在慢性病處方箋,甚至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當中。

 

然而安眠藥和鎮靜劑不像其他慢性病處方箋,需要附檢驗報告才可以開立。它不但沒有檢驗報告的要求,還可以超過仿單所建議的療程的上限,簡直是藥族的「特權階級」。

 

然而,誰該出來警告服藥民眾,讓他們清楚知道,安眠藥幾年或十幾年吃下來的後果,可能出現記憶衰退、夢遊、中風,甚至癌症?


 

安眠藥不良後果鮮為人知

 

臨床精神病學雜誌2012年4月發表,根據台灣健保資料庫所做的分析研究,追蹤6萬名服用安眠藥的患者,發現使用鎮靜安眠藥物超過2個月的人,相較於沒有使用鎮靜劑安眠藥的人,發生癌症的風險高出了19% (註3)。

 

2014年4月精神病學臨床神經科學期刊,也曾發表一篇使用台灣健保資料庫所做的研究,它利用2000年至2003 年的數據,調查苯二氮平類藥物(BZD),即贊安諾、景安寧、樂耐平、安定文和悠然,與突發的中風事件,兩者有什麼關聯存在。

 

研究發現,40歲以上,使用鎮靜安眠藥的人,如果僅短期服用(14天),的確可降低82%出血性中風的機會。畢竟長期不睡覺,會傷害腦部機能。然而,若長期服用(95天以上),反而會增加平均2.22倍突發性中風的機會。此研究推論,短期使用鎮靜安眠藥可能有暫時的神經保護作用,但是長期服用則可能造成不利影響(註4)。

 

根據2018年11月12日,刊登在F1000 Research生醫領域線上期刊平台的一篇研究,安眠藥會導致死亡、感染、抑鬱、癌症等風險的不良後果。基本上,長期服用安眠藥的可能結果為:車禍、跌倒等意外;夜間死亡;嚴重感染症;嚴重憂鬱;癌症;整體死亡風險增高。除此之外,對患者並沒有其他顯著的好處(註5)


(上圖截錄自國衛院論壇110年工作坊:失眠之評估與處置)

 

癌症風險、突發性中風、發生意外風險等。從這些研究可以了解,如果有任何人告訴您安眠藥的好處,談的是短期使用。對於短期降低焦慮讓身體放鬆、適度休息,表面上看來是有幫助的。但是長期使用,就算拿放大鏡去找,也難發現好處。

 

為期十年的研究「亞洲地區開立精神科藥物型態(REAP)」,指出台灣醫界開立BZD類安眠藥(贊安諾、樂耐平)的比例,大幅高於歐美國家。美國29至49歲憂鬱症患者,併用BZD類藥物的比率僅10.6%,然而台灣憂鬱症患者,併用BZD類藥物的比率則占了近90%。從用藥時間長度做比較,美國用藥超過六個月的病患,僅占所有病患的1.3%,然而研究估計台灣用藥超過六個月的病患,則超過了50%。(註6)

 

 


醫生開藥不手軟



誰對國人開安眠藥不手軟?2017年健保署資料顯示,開立鎮靜安眠藥處方的第一名是精神科。占全台醫生總數僅3%的精神科(身心科),開立的安眠鎮靜藥處方箋數量超過976萬張,占了全台總數的三分之一。(註2)


面對十年來一路攀升的安眠藥用量,去年(2021) 國家衛生研究院邀集多位專家學者發表《臺灣鎮靜安眠藥不當使用之防治策略建言書》,對以上所提安眠藥的副作用和不良預後情況,也多所著墨。最後結論提到安眠藥、鎮靜劑的處方原則:最低有效劑量、間斷使用、短期處方、逐漸減藥。

 

暢銷書《真原醫》作者楊定一博士認為,大眾普遍對於睡眠抱持錯誤的期待。他在《好睡:新的睡眠科學與醫學》指出,多數人認為好的睡眠就該「一覺到天亮」,但美國曾有歷史學家歸納文獻後發現,以前的人通常會在半夜醒來1、2個小時,前後各睡4個小時,而半夜醒來的這段時間其實是人最放鬆、最自在的時候。楊定一指出,整晚連續睡8小時,可能是現代社會才有的「發明」。究竟該睡多久呢?其實每個人都不同,如果為了害怕失眠而焦慮,那麼這種焦慮就讓人難以入睡了。楊定一表示,不把睡眠當作一個問題,自然也就沒有「失眠」這個東西了。

 

台灣安眠藥氾濫已到精神科醫生自己也看不下去的程度。精神科醫生蘇冠賓曾說,德英兩國的非藥物治療有國家保險給付,像是認知行為治療或光照、營養、藝術療法等,在德國住院的精神科、身心科病人,高達半數不用藥物治療,這些作法值得台灣借鏡。(註6)

 

蘇冠賓醫生還呼籲,精神科醫生應隨時提醒病患,如果已經長期使用鎮定安眠藥,也有動機想要戒除,請盡快和醫生討論,在醫生的協助之下,慢慢處理藥癮和睡眠的問題。如果醫生不願意討論如何改善長期的依賴,甚至跟您說長期使用安眠藥沒有關係,建議直接換醫生。(註7)

 

提醒您,請不要因為閱讀本篇資料,自行突然停止服用精神科藥物,這樣可能造成危險,民眾應該尋求有成功協助戒斷經驗的醫師及藥師,協助減藥停藥。

 

CCHR替代醫療資源:http://www.cchr.org.tw/?page_id=445

 

 

(註1)2018健保藥品使用量分析檔REPORT201907_200200602

資料來源: https://data.gov.tw/dataset/22131

 

(註2)聯合報元氣網2019-01-04

https://health.udn.com/health/story/5964/3574081

 

(註3)Kao, C.H., et al., Benzodiazepine use possibly increases cancer risk: a population-based retrospective cohort study in Taiwan. J Clin Psychiatry, 2012. 73(4): p. e555-60.

https://pubmed.ncbi.nlm.nih.gov/22579162/

 

(註4)Huang, W.S., et al., Benzodiazepine use and risk of stroke: a retrospective population-based cohort study. Psychiatry Clin Neurosci, 2014. 68(4): p. 255-62.

https://pubmed.ncbi.nlm.nih.gov/24829937/

 

(註5)Kripk DF. Hypnotic drug risks of mortality, infection, depression, and cancer: but lack of benefit

Version 3. F1000Res. 2016; 5: 918.

https://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4890308/

 

(註6)聯合報元氣網2019-01-04

https://health.udn.com/health/story/5964/3574052

 

(註7)蘇冠賓部落格

cobolsu.blogspot.com/2018/02/blog-post.html

 

2021年7月24日 星期六

揭開神秘的「治療」 精神科的電擊

撰文/公民人權協會調查研究小組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海明威在接受精神科的電擊後說:「把我的心智毀掉,並且抹去我作為一生資產的記憶,讓我不再能寫作,這樣到底有什麼意義呢?這是一種很犀利的療法,但是我們從此失去了病患。」

許多人並不了解海明威說「我們從此失去了病患」是什麼意思,因為大部分的人並不知道,精神科的電擊帶來的其中一項嚴重後遺症,是失憶,它讓人陷入深深的遺忘。海明威在精神病院裡接受了20次電擊,從精神病院出院後沒幾天,海明威自殺了。可能,他無法承受曾經引以為傲的人生經歷,文學的想像力和創造力,在電擊結束後,也跟著消逝,毫無殘留,全然抺殺。

精神科的電擊,稱為電痙攣療法(ECT),跟我們常聽到的心臟停止時的急救心臟電擊並無相關。精神科電擊ECT,被電擊的部位在腦部。精神科把它當成醫療程序,是為了引起身體的癲癇大發作。痙攣、癲癇發作不是會對身體造成傷害嗎?當其他醫師竭盡心力要預防或治療痙攣、癲癇的時候,為什麼卻要精神科卻要製造人為的痙攣、癲癇?


  87年前(西元1934年),有個匈牙利精神科醫生梅杜納(Ladislas Meduna)發現思覺失調和癲癇很少同時發生在一個人身上,所以就想製造人為的癲癇在思覺失調者身上,來「治療」思覺失調。順著這個邏輯下來,1938年,兩位義大利精神科醫生在屠宰場裡,看到豬被殺之前,用電擊打在頭部,抽搐、昏迷了,比較好割開喉嚨。於是把屠宰場獲得的靈感,搬進醫院的病床,用電擊腦部來製造一個人的劇烈痙攣、癲癇。接近一個世紀過去了,然而根據現代精神科護理教科書的說法,精神科的電擊:「將電流通過腦部使病人產生暫時的意識昏迷和全身痙攣,以達到改善精神症狀的效果。其作用機轉至今仍不明。」(註1)

有醫療界其他的專業人士認為電痙攣療法(ECT)不人道,把它視為處罰而非治療。這種近乎處罰的電痙攣療法(ECT),民眾會問,台灣如此重視人權的地方,怎麼可能還有項醫療?但事實上,台灣各醫療院所,仍然在執行電痙攣療法(ECT)。

有九年護理經驗的小郭,曾在精神科病房短期工作過,告訴我們,在執行電痙攣療法(ECT)之前,病人需要簽署同意書,同意書的內容包括術中和術後可能併發的問題,包括:骨折,牙齒脫落,心臟驟停。

為什麼會骨折?哪裡又可能骨折?小郭解釋,因為電痙攣療法(ECT)就是要看到病人抽搐,所以如果病人沒有反應,便把電流量加大或時間加長或次數增加,直到看見抽搐。四肢綁起來絶對必要,否則整個身體會亂動。綑綁身體(身體約束)有技巧,必須將病人的身體和床之間,盡可能完全不留縫隙,否則身體會無預警無方向的痙攣,力道又猛。身體的任何地方,只要留一點空間,就可能因此發生骨折。小郭說,病人一開始躺上床時,就必須把四肢和軀幹約束起來。上身用X型綁起來,腰臀間綁一條很寬的,有魔鬼氈的布,雙手也被裏在布裡,與大腿貼合。膝蓋也要保護,膝蓋一定要捆一圈,然後再綁腳踝。整個人的身體包的像木乃伊。

另一個要保護的器官是嘴巴,在實施精神科電擊的時候,全身會肌肉緊繃的,牙齒是緊咬著,這有可能咬到舌頭。牙關緊閉會造成可能牙齒斷掉,或是咬到舌頭。如果咬舌頭流血的話,血吸入進肺裡,就會嗆咳。所以為了避免牙關緊閉,就要壓舌頭。

小郭說明,為了避免嘴巴受傷,醫院的防範措施是:「之前給病人使用的是壓舌棒,但是發現它有兩個問題,一個是不容易固定,第二是可能被病人吞進去。現在比較提倡就是用張口器。」

施行精神科電痙攣療法(ECT),需要短效性全身麻醉,不論是麻醉或電擊,都可能影響到病人的心臟和呼吸功能,所以電擊時,必須同時全程給予100%的氧氣濃度作為呼吸支持。精神科醫生調整電擊機器,護士則全程看著生理監視器,觀察心跳,呼吸,血氧,血壓變化。

 根據精神科護理教科書,精神科醫生會採用70-150伏特的電流通過腦部。小郭回憶她親眼看到的精神科電擊的場景:

 「醫生在開始在開機,在調伏特的時候,看起來還好。調完之後,他也還好。然後過幾秒鐘之後,病人開始全身硬起來了,肌肉僵硬。肌肉僵硬起來之後,醫生把電量調低下來之後,他就慢慢又鬆掉,就好像睡著了。

舒緩之後再調一次電流。病人就會再次僵硬起來。差不多15秒鐘,又把電量調低。一次間隔可能15秒。會有個計時器,差不多時間到了醫生就會調下來。間歇的,連續可能做個三、四次,也可能更多。之間大概會休息差不多30秒到一分鐘吧。

每次電流通下去,病人就會抽搐。你就看到很像蝦子,背躺平的蝦子。在那邊肌肉僵硬這樣子,肌肉僵硬的在震顫的感覺。有時候甚至有些人還會眼睛上吊這樣,感覺看得到他表情是很猙獰的。那個畫面,你會覺得很shock(震驚)。覺得怎麼會這樣子。有些病人會一直流口水,我們會準備唾巾在那邊。因為他張口器咬著,但是不會吞口水,他失去自己意識,他的頭部一被電擊,就一直流口水。

醫生也會看著生理監視器,會去注意心跳,其實那時候我們會比較著重於血氧。對因為怕病人在15秒當中,會忘記呼。我相信在我們自己的肌肉僵硬時,其實呼吸是比較抑制。尤其病人又打了那些鎮定劑。因為鎮定劑有個副作用,其實是有點抑制呼吸。所以那時候我們會很注意看他的血氧。如果血氧有掉的話,當然電量要調整減少。主要還是看他的生命徵象。

我曾經看過一個年輕一個女孩子,才二、三十歲吧。中長髮這樣,長得很清秀,漂漂亮亮斯斯文文的一個女孩子。我記得她是強迫症。她是讓我最印象深刻的。她在動起來,抽搐的那一刻表情很猙獰。啊!太震撼了。」

曾經被署立玉里醫院關了18年的精神科受害者盧博熙先生,表示他雖然沒有在醫院裡遭受精神科電擊,但是看過別人被電擊:「有幫電痙攣治療過的病人,洗澡、拉屎拉尿的經驗,因為電擊的過程中,人有大小便失禁的情況。」

一份以長庚醫院精神科為研究樣本的論文《未經病人同意而進行之電擊治療:一年期追蹤研究》,刊登於亞太地區精神病學期刊:2014年三月號。(註2)

 

研究論文的其中幾段大概是這樣寫的:

 「有6位病患因為對病房工作人員動粗,為保護病人及工作人員而被強行約束,之後儘管病患拒絕同意治療,但因狀況緊急而仍強行給予電擊。電擊之後,病患的病情大幅緩解,且電擊後都忘卻當時的敵對狀況。

不服從治療,才是未經同意就執行電擊治療的重要理由。有6位在辦理住院過程中對工作人員動粗的病患,以及5位在門診暴力悍拒住院的病患,電擊都被緊急執行以作為控制情勢的手段。電擊後的健忘,有助於事後讓病患不再與工作人員和家屬嚴重對抗,並忘掉當時的痛苦與精神病發的行為。……因而(醫方)被告的機率也很低。」

 《未經病人同意而進行之電擊治療:一年期追蹤研究》是一項回溯型的研究,論文的結論提到:所有的病人皆迅速有效的改善。然而,三分之二的病人改善非常短暫,有66%的病人在一年內都重新入院治療。那些拒絕同意治療的病患,雖然事後遺忘,仍可能在未來形成對醫師提起訴訟的風險。所以電擊治療的知情同意,仍應遵照法律規定審慎為之。

 另一篇名為《電痙攣治療患者醫療利用率之比較》臺北醫學大學護理學研究所研究論文(註3),研究對象為1996年至2011年間國民健保資料庫的分析,以住院醫療費用醫令清單明細檔中電療為實驗對象,串聯其他住院及門診檔,住院期間電療共1016名患者,2名小於18歲者排除在樣本之外。16年間,台灣精神科電擊11796人次,每一年平均被電擊的「人次」有737.25,即全台灣,每天施行兩場電擊。

 精神科電痙攣療法(ECT)宣稱療程需要15到20次,每週做三次,但仍看病人後續的反應而決定。根據資料顯示,施行精神科電痙攣療法(ECT)的醫院以北部為大宗,佔了45%,實施的機構又以公立醫院超過半數,為54%。




 《未經病人同意而進行之電擊治療:一年期追蹤研究》中,提到病人拒絶精神科電擊,有暴力行為,於是都被緊急執行電擊,以作為控制情勢的手段。「不服從治療」,才是未經同意就執行電擊治療的重要理由。這種處理做法,極具爭議。精神科電擊,究竟是拿來當處罰手段還是醫療手段呢?

 

精神科電痙攣療法(ECT)的副作用,受害者可能記憶喪失,可能失能,也可能早逝。除了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海明威外,多位好萊塢才華洋溢的貌美女星,例如主演「亂世佳人」的費雯麗(VIVEN LEIGH)、主演「綠野仙蹤」的茱蒂.嘉蘭(JUDY GARLAND),才女法蘭西絲.法瑪(FRANCES FARMER)都曾遭受精神科的電擊,晚年身心狀況皆十分狼狽,四十幾或五十幾歲的壯年就離開人世。

(主演「亂世佳人」的費雯麗VIVEN LEIGH)


(主演「綠野仙蹤」的茱蒂.嘉蘭JUDY GARLAND)


雖然精神科宣稱,現在施行電痙攣療法(ECT)傷害性很少,但是上麻醉劑和肌肉鬆弛劑只為了掩飾病人的扭動和尖叫。麻醉劑和肌肉鬆弛劑會提高引發癲癇抽搐的門檻,因此需要撥動更高伏特的電流通過腦部。精神科的電擊,不論打了多少鎮靜劑,身體約束再怎麼有技巧,也免不了一樣的結果:癲癇抽搐的大發作和腦部細胞被電流燒烤。

 

電痙攣療法(ECT)的後果可能包括腦部創傷、器官受損、心血管併發症、中風、認知和記憶力損傷,但除此之外,還有一件甚少被提及的傷害。當一個人突然或永遠無法記得家人,朋友的名字,無法記得如何做些簡單的工作,無法回想起接受電痙攣療法(ECT)之前的生活,那會讓病人非常震驚,震驚到足以讓他決定輕生。這很可能是名作家海明威,在精神病院裡接受了20次電擊,最後絶望的心境。

 

曾在精神科電痙攣療法(ECT)現場的小郭說,其實她覺得這件事很殘忍。「精神科電擊,這件事,真的沒有別的東西可以代替嗎?對腦部這一塊……我真的覺得,電擊有必要嗎?」也許小郭提出了一個許多人心中的疑問。

 

民眾有必要對那些美其名為幫助,甚至包裝在醫療之下的酷刑處罰提高警覺。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已經將非自願性的精神科電痙攣療法(ECT)稱之為「虐待」。如果您想更完整的了解精神科的電擊,歡迎點擊以下網址,觀看影片及資料,得到更多關於精神科電痙攣療法(ECT)資料,保護您與親友的知情同意權。

【影片:治療或虐待 電擊的真相】https://www.cchr.tw/ban-ect/

 

(註1)

精神科護理概論,基本概念及臨床應用/華杏出版社,第221頁。

 

(註2)

https://onlinelibrary.wiley.com/doi/abs/10.1111/j.1758-5872.2012.00203.x

未經病人同意而進行之電擊治療:一年期追蹤研究

 

(註3)

http://cetd.tmu.edu.tw/etdservice/view_metadata?etdun=U0007-2701201411592800&query_field1=&&query_word1=%B9q%B5j%C5%CB&

電痙攣治療患者醫療利用率之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