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4日 星期五

是誰在製造恐慌?精神科醫師指出:有九成學子疑似有過動症,需要專業診斷。


是誰在製造恐慌?精神科醫師指出:有九成學子疑似有過動症,需要專業診斷。



回憶四十年前,在我們的生活中似乎沒有「過動症」這醫學名詞。
回想過去,在我們就學的階段。

不論是老師上課太枯燥乏味、上課前目睹爸爸媽媽吵架、或是青少年時期情竇初開,暗戀著某位同學,抑或是上一節課由於成績太差,被老師毒打一頓等等的因素,都會使我們出現「注意力不集中」的狀況。

那時候的我們總是喜歡自由自在的東想西想,想想下課要去哪裡玩、今天要和哪個同學一起走路回家、剛剛在操場看到的蟋蟀又肥又大隻...等等。

即使偶爾會因為不專心,被粉筆砸、被籐條打、被罰站等等...。但我們的心靈總是愉快、自由、天真的。

讓我來看看現代,活在二十一世紀的孩子們。「深受」過動症(ADHD)之苦。
他們要擔心自己會不會因為分心、上課不專心而被貼上「過動症」的標籤。
當然護理老師及心理輔導員會安撫家長,這只是檢查,不是要貼上精神疾病的標籤在孩子身上。不過,幾乎受過「專業醫師」診斷後,大部分的孩子都「符合」過動症的傾向或症狀。

不論你是全然符合過動症,亦或是疑似過動症,在現代心理健康專家與精神科醫師、媒體的推波助瀾下,強調「早期介入治療」與「預防性治療」,將會「有效」幫助你的孩子預防精神疾病。換句話說,在你沒病的時候,你先把這些藥吃下肚,如此你將「有機會」預防未來這些精神疾病的發作。

到底我們的孩子病人、社會病人、還是販售疾病的人有病呢?
是誰在製造家長心中的恐慌,讓我們都認為大家都有病呢?



看看下面這篇報導,斗大的標題寫著:


2012年6月26日 星期二

歐盟要求停售含有「美譜巴邁」成分的抗焦慮用藥,我國仍持續使用


中廣新聞網 – 2012621 下午5:51

(圖片為網路圖片,與該報導無關)


被指可能出現致命性風險,歐盟要求停售含有「美普巴邁」成份的「抗焦慮用藥」。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國內目前沒有出現不良反應,但為了安全起見,會重新評估藥品的安全性。(吳霈蓁報導)

歐洲醫藥管理局2012年針對含有「美普巴邁(meprobamate)」成份的藥品,進行整體性的風險評估,發現這藥物的風險高於臨床效益,而且可能增加昏迷、或致死等不良反應的風險,甚至對少數患者會出現成癮性,決議暫時停止販售有「美普巴邁」成分的藥物。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藥品組簡任技正戴雪詠指出,這類成份藥品在國內用量少,國內含「美普巴邁」成分的藥品許可證只有八張,每年使用人次大約21萬人,在藥品不良反應通報中,至今只有一起皮膚起紅疹的案例,戴雪詠說:「針對抗憂鬱用藥美普巴邁這個成份,衛生署已經在五月三十一日公告持有八張許可證的廠商,必須在八月三十一日前,提供這個藥品在國內外安全性評估資料,食管局也會收集各國文獻及各國衛生主管單位資料,匯整之後,請國內專家委員評估,是否他的臨床使用效益高於風險,再決定這個藥品的後續管理事宜。」

食管局建議,醫師在處方開藥時,要審慎評估這藥物的臨床效益及風險,並提醒正在使用這類藥物的民眾,如果有任何疑慮或身體出現不適,應該立即詢問主治醫師,千萬不可以擅自停藥。



本會提醒:
雖然衛生署官員指出,「這類成分藥品在國內用量少」但用量卻高達「每年使用人次大約21萬人。」而從「其中藥品不良反應通報中,至今只有一起皮膚起紅疹的案例。」並不能代表該藥物沒有不良反應。

事實上,許多病患與消費者,在服用精神科藥物的治療中,經常被精神科醫師告知,「藥物一定會有副作用,那是很正常的...」而病患們認為醫師是「專家」是「權威」,儘管身體有不適,但仍然誤以為這是「正常的」,因而錯失通報藥品不良反應的機會。

而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也曾指出,病人和醫師真正有通報的藥物不良反應,可能只佔全部的百分之一到十。從此數據中,可見一般人通報藥品不良反應的作為並不頻繁。

美譜巴邁(Meprobamate)在我國藥品管理分類中被列為四級管制藥品。參考來源:http://zh.wikipedia.org/wiki/毒品
目前在我國有中國化學製藥公司製造的安其心片(MEPROBAMATE TABLETS "C.C.P.")、榮民製藥公司製造的美普魯巴寐錠 (MEPROBAMATE TABLETS 200MG "VPP")、福元化學製藥公司製作的美普寐片200公絲 (MEPROBAMATE TABLETS 200 MG "F.Y.")含有此類成分。







2012年6月20日 星期三

學習障礙與過動兒的成因,研究人員證明並非心理因素

以下這篇研究報導證實了過動兒與學習障礙並不是所謂的心理疾病,而是由化學物質所引起的生理反應。


【大紀元2012年06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筱甜編譯報導)當我們提到自閉症、過動兒及學習障礙時,遺傳學只是故事的一部分。事實上,為了找出自閉症的根源,研究人員正在證明環境因子--由農藥、蘇打到洗髮精成分等任何東西--這些都可能永久性搞亂了小孩的腦部發育。
MSNBC新聞網專題報導,今天,一些世界頂尖的專家史無前例地發表了一個高度可疑的化學品與重金屬新清單,它被認為是自閉症和其他神經疾病的病例激增背後的原因。
該清單的合著教授之一、紐約西奈山醫學院的預防醫學教授的第一把交椅菲爾.蘭德裡根(Phil Landrigan)博士解釋:「我們有非常強大、非常精密的工具,我們可以用它來測量非常低程度的化學品,」「它現在可能可以連接早期接觸衍生的兒童問題。」
蘭德裡根博士說,發表在《環境與健康展望清單》的目標是通知更多的醫生和護士有關自閉症的環境刺激物,增加更多的研究經費,並最終改變這個國家的化學管理,以更好地保護我們的孩子。
自閉症及學習障礙的10大可疑元凶詳述如下:

2012年6月16日 星期六

藥害兒童:精神病學摧毀生命


藥害兒童:精神病學摧毀生命


在歐美國家校園中給兒童藥物的情況相當氾濫,而這情況也逐漸在台灣校園中上演


章雜誌經常對現代精神藥物的研究,大肆宣傳其「神奇療效」,特別強調對兒童學習和情緒方面的「問題」和「障礙」有效。
這聽起來很合理,也很有說服力:科學再度為了人類的利益而征服了物質宇宙。為陷入麻煩的人們創造一個正常的生活,誰會對這一點有異議呢?
丹尼爾的父母會,而且他們會強烈又激動地提出異議。據估計全世界有2000萬的學童被宣稱有心理障礙,需要改變心智的強力精神科藥物給予他們化學上的約束,這些父母絕非單一個案。
誰是丹尼爾和柯利?為什麼他們的父母有異議?他們不只是那些無法用所謂「神奇」藥物來過正常生活的孩子;很不幸地,他們反而因為這些藥物而不再與我們同在一起。
我請你們從兒童的觀點,更仔細地去分析以上的陳述,因為當精神科表示「該用藥物的時刻」時,實際的狀況和他們所貼的標籤卻未必相符合。
仔細想想幾個字眼,還有這些字眼是如何被使用的。以「正常」為例, 你可能對於正常的生活有自己的看法。 正常的生活包括使用具成癮性、改變心智、還有潛在危險的精神科藥物嗎?正常的生活包括完全依賴這種藥物去維持正常嗎?
再看看「醫療用藥」(medications)這個字眼又如何呢?這是藉著讓你在腦海中浮現某個和藹的家庭醫師,開了溫和的咳嗽糖漿的印象來讓你安心,不是嗎?沒有什麼比此更偏離事實的了。精神科用的藥是一種非常強力的成癮性藥物。
接著就有了這個字眼「科學的」(scientific),它經常被精神病學拿來助長他們聲明的正當性。根據《世界之書》(World Book Dictionary)這本字典,此字意謂著「系統性的;精確的;嚴謹的」這些特性跟精神病學毫不相干,就連它的表兄弟── 心理學也是一樣無關。
其他的字眼在他們的手中也飽受摧殘,例如「價值觀」、「對」、「錯」、「安全」,甚至「教育」。
這是精神科醫師及心理學家的狡詐宣傳── 重新定義字的意思。不知怎麼搞的,事情在他們的手中似乎就是會被扭曲,而且最後都會以失敗收場。
麻煩的是,他們在兒童及教育這個主題上的全球性宣傳,已經徹底矇騙了好心的父母親、老師和政治人物,讓他們以為「正常的」——又是這個詞——兒童行為不再是正常的,而認為那是一種心理疾病。更過份的是,只有從小的時候持續給予大量藥物,才可能讓「受苦的」兒童脫離生活中最糟的情況。
多年前,有誰想到我們會到達這種地步呢?然而,我們現在的情況就是這樣。結果殘酷的事實就是,全世界寶貴的年輕生命正陷入嚴重的危機,永遠被傷害,甚至離我們而去。
我們和精神科的意見完全相反,兒童不是「實驗動物」。他們是人,有權利受到保護、照顧、疼愛,並且獲得機會在生活中發揮所有潛能。只有精神科的疾病標籤與化學藥物的束縛,才會阻止他們得到機會。
我們出版《藥害兒童:精神病學摧毀生命》這份報告,來揭露目前正在進行的謊言及宣傳,提供一種透徹的看法以及父母和相關人士不易取得的資料,最重要的是要在照顧及教養兒童方面,協助重獲理性及控制。
兒童是我們的未來。
我們的未來正處於生死存亡的關頭。

國際公民人權委員會總裁
珍 伊斯特蓋(Jan Eastgate)


本資料來源:由CCHR出版的「藥害兒童」雜誌

歡迎來信cchr.ks@gmail.com索取。
或是至公民人權委員會國際官方網站線上瀏覽

2012年6月14日 星期四

各國精神科藥物不良反應警告


各國精神科藥物不良反應警告

台灣常用精神科藥物:抗憂鬱劑(SSRI)、克憂果(Paxil)、安眠藥、利他林全上榜。

以下依據年代列表:

2003年:
一月:英國醫療及健康照護產品管理局告知醫生們,不要開專一性血清素再吸收抑制劑 (SSRI)類的抗憂鬱劑給十八歲以下的人,因為藥物有造成自殺的風險。
六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發佈一份有關 SSRI 類抗憂鬱劑 Paxil(克憂果)危險性的 會談報告(Talk Paper),文中他們建議不要給兒童使用,因為有潛在的自殺風險。
七月:加拿大健康局警告醫生們,「除非獲得更進一步的訊息,否則 Paxil(克憂果)不要給⋯⋯小兒科病患使用⋯⋯這是由於該年齡族群可能有自殺風險增加的不良情況。」 
八月:澳洲醫藥產品管理局(TGA)警告,在 懷孕期間或之後使用 SSRI 類抗憂鬱劑,可能 對新生兒產生不良反應,這是由於胎兒在離開子宮後的藥物戒斷反應,或是從母奶中攝取到 SSRI 類藥物的中毒反應。嬰兒經歷藥物戒斷的 反應,包括了煩亂不安、神經過敏、難以餵食、沉睡/昏睡、胃腸的症狀及肌肉張力減低( 乏張力)
九月:愛爾蘭藥品管理局警告 Paxil(克憂果) 兒童及青少年的「憂鬱症」(major depressive disorder)並沒有效,反而顯示出此年齡層自我 傷害和潛在自殺行為的比率增加。該局建議不要開此抗憂鬱劑給十八歲以下的人。
九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下令六家抗精神病藥物的製藥公司,要增加注意事項在藥品標 示中,註明藥物可能引發糖尿病與血糖異常的潛在風險。
十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發佈公共衛生公告, 兒童使用 Paxil(克憂果)會有產生自殺念頭的風險。

2004年:
三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警告百憂解類的抗憂鬱劑(SSRI)可能會造成「焦慮、煩亂、 恐慌發作、失眠、易怒、敵意、衝動行為、靜坐不能(嚴重焦躁不安)、輕躁(不正常的興奮) 以及躁症發作(有興奮感、誇大妄想的精神病)
三月:紐西蘭藥物管理單位 Medsafe 警告孩童服用 SSRI 類藥物的危險性。
六月:澳洲醫藥產品管理局出版的《藥物不良反應公報》報導,新型抗精神病藥物會增加糖尿病的危險性。
六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命令,興奮劑 Adderall(阿迪羅)的包裝上,必須對於可能引發心血管猝死,尤其是有潛在心臟病的兒童會增加上述風險提出警告。
九月:英國健康照護產品管理局發行的指導方針建議,大部分的 SSRI 類抗憂鬱劑不該給孩童服用,因為臨床試驗的資料顯示傷害性的結果會增加,包括產生敵意。
九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的一個專案諮詢小組以壓倒性投票證實,兒童自殺行為的增加與服用抗抑鬱劑有關。
十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要求藥商把「黑框」警語標在抗憂鬱劑的包裝上,提醒藥物會導致兒童及青少年自殺的想法與行為。
十月:紐西蘭的藥物管理單位 Medsafe,建議不要將舊的與新的抗憂鬱劑開給十八歲以下的病 人,因為他們有造成自殺的風險。
十二月:英國醫療及健康照護產品管理局公佈 更強烈的警告,指出十八歲以下的人服用抗憂 鬱劑的風險,並勸告醫生不要開這些藥。
十二月:歐洲醫藥品管理局的醫藥性產品委員會,將修改抗抑鬱劑的藥品資訊,以對於兒童與青少年服用、戒斷或停藥時的相關自殺行為風險提出警告。
十二月:澳洲醫藥產品管理局建議,對於被開立 SSRI 類抗憂鬱劑處方的兒童與青少年,需密切注意其是否產生自殺念頭。在關於百憂解的一項研究中指出,不良的精神病情況會增加(自殺的行為與意念〔想法〕、自殘、攻擊與暴力行為)
十二月:法國衛生署長提出警告,未成年人應 禁止使用抗憂鬱劑。
十二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要求注意力缺乏過動症(ADHD)的藥物 Strattera 需加上一個新的警語:「對少量的病患會產生嚴重的肝臟損 傷,進而演變成肝衰竭導致死亡,或者需要肝臟移植。」

2005年:
二月:在病患服用Adderal(l阿迪羅)AdderallXR (長效型)後,由於有二十起不明原因的猝死事件(其中十四起為兒童)以及十二起中風事件(二起為兒童);加拿大衛生署中止了 Adderall XR 的販售。
三月:英國國會健康委員會發表了針對 benzo-diazepines(輕型鎮靜劑)質詢的調查結果: benzodiazepine治療的副作用,現在已經知道 包括過度的鎮靜作用、注意力減退、健忘和有時難以處理的依賴。突然停藥可能導致嚴重的戒斷症狀,包含某些病患的癲癇發作。」
四月:英國國會健康委員會報告 SSRI 類抗抑鬱劑已被「任意廣泛地開立」,而藥商推廣這些藥物用於治療「生活某方面的不愉快,但並非是一種醫學情況」,卻未受到任何的處分。
四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警告,給有失智症的老人使用抗精神病藥物,可能會增加死亡的危險。它要求廠商加上這種「黑框警語」在藥物包裝上。
四月:歐洲醫藥品管理局的人類使用醫藥性產品委員會作出決議,年輕人的敵意與自殺相關 行為增加,與使用百憂解類的 SSRI SNRI(血清素及正腎上腺素再吸收抑制劑)抗憂鬱劑有關聯。
六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宣佈,他們將改變中樞神經興奮劑 Concerta(專思達) Ritalin(利他林)的產品標籤內容,加註「可能會產生精神病的狀況,像是視覺的幻覺、自殺的意念(念頭)、精神病的行為、攻擊或暴力行為。」
六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對於小兒科病患服用抗憂鬱劑 Cymbalta(千憂解)提出警告,因為該藥可能增強自殺的念頭或行為。
六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擴大他們先前只對兒童與青少年服用抗憂鬱劑所提出的警告,而對於成人服用抗憂鬱劑會增強自殺行為的潛在風險也提出警告。
七月:加拿大衛生署發佈了關於 Paxil(克憂果)Paxil CR(克憂果控制釋放型)的新的安全資訊,它們不可與 pimozide(Orap),一種抗精神病藥物一起服用,因為血液中 pimozide 的濃度會增加,有可能造成嚴重的心律不整(心跳不規律)
八月:澳洲醫藥產品管理局報告,SSRI 類抗憂鬱劑可能造成成人自殺新案例,也包含躁動、神經質以及焦慮。類似的症狀也可能在戒斷時發生。
八月:歐洲醫藥品管理局的人類使用醫藥性產品委員會,發佈小兒科使用抗憂鬱劑最強烈的警告,提到這些藥物造成了自殺企圖及想法、攻擊性、敵意以及叛逆行為與憤怒。
九月:澳洲醫藥產品管理局警告,懷孕時使用抗憂鬱劑可能造成「戒斷反應,而且會很嚴重甚至威脅生命」。
九月:義大利藥物管理局針對傳統抗憂鬱劑要求加上警告標語,即它們不應該給十八歲以下的人服用。該局也裁定,這些藥物對於任何年紀的人都可能引發心臟病。
九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對於懷孕初期服用Paxil(克憂果)和其他抗憂鬱劑可能增加胎兒主要生長缺陷的風險提出警告,包括新生兒心臟畸形。
九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指示禮萊藥廠修正Strattera(思銳膠囊)之標註,要加上黑框警語,說明兒童與青少年服用後,有增加自殺想法的風險。
十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把興奮劑 Cylert 從市場撤下,因為它對「肝中毒有全面的危險性」以及引起肝衰竭之作用。
十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要求在抗憂鬱劑千憂解(Cymbalta)的包裝上加上一個警語,警告它可能導致肝損害。
十一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核准了抗憂鬱劑速悅長效型(Effexor ER)的更新標籤,註明它 會導致殺人的念頭。
十二月:加拿大健康局警告,懷孕婦女服用克 憂果會讓新生兒面臨畸形的危險。
2006年:
二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的諮詢委員會呼籲,在「ADHD」興奮劑包裝盒上,標上最強烈的 「黑框警語」,警告藥物可能引發心臟病、中風與猝死。
二月:日本厚生省指示抗憂鬱劑製造商在包裝 上加註警語──服用這些藥物會導致自殺。
二月:英國醫療及健康照護產品管理局報告, 抗憂鬱劑 Strattera(思銳)和癲癇有關,並且 有延長心跳間隔的潛在危險。他們也警告, Strattera 與某些抗抑鬱劑,像是百憂解和克憂果合併使用時,可能會引發心臟問題。
二月:加拿大衛生署核准一個新的警告標語給抗憂鬱劑克憂果,因為某些病患可能「經歷不尋常的煩亂、敵意、焦慮感,或者有衝動或擾亂的想法,比如產生自殘或傷害他人的想法。」
三月:加拿大衛生署發出警告,懷孕婦女服用 SSRI 以及其他新一代的抗憂鬱劑,將置胎兒於罕見的心肺疾病風險當中。
五月:加拿大衛生署發表最新警告,表示所有用來處理注意力缺乏過動症(ADHD)的處方用藥, 都會引發罕見的心臟病風險,包含猝死的危險。公告中警告,治療過動症的興奮劑會增加心跳及血壓,結果會導致「心跳停止、中風及猝死」。
六月:日本厚生省下令葛蘭素史克藥廠更改克憂果(Paxil)的包裝盒說明,增加警語警告藥物可能造成年輕人企圖自殺。
七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下令,抗憂鬱劑包裝盒上需加註警語,提醒婦女懷孕期間服用SSRI 可引起新生兒致命的肺部症狀。
七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警告,偏頭痛患者合併使用偏頭痛藥物與 SSRI 類藥物,可能會危及生命安全,即所謂的血清素症候群。
八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下令,治療「注意 力缺乏過動症(ADHD)」的興奮劑製造商,必 須警告此藥物會抑制發育、造成精神病、「雙極性失調」、攻擊性與「嚴重的」心臟血管副作用, 而且濫用可導致心臟病引起的猝死與中風。
八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下令,開立給「ADHD(注意力缺乏過動症)的安非他命、右旋安非他命須加註「黑框警告」,開立一般劑量的這些藥物給有心臟疾病的兒童可能會造成猝死。
十月:由於在病患身上發生死亡和嚴重傷害的情況,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警告醫師們,要限 制開給病患抗憂鬱劑速悅(Effexor)的數量, 以降低用藥過量的風險。
十月:澳洲醫藥產品管理局下令「ADHD」藥物,如:利他林、思銳和右旋安非他命的製造商,必須在他們的藥物資訊上加註更強烈的警語,因為病患的主訴提到利他林引起頭痛、反胃、厭食、嗜睡和沮喪等;思銳引起侵犯行為;右旋安非他命引起煩躁、心跳過速(急速的心跳) 張力亢進(異常肌肉緊繃)、運動機能亢進(肌肉痙攣)和失眠。
十一月:英國醫療及健康照護產品管理局更新了甲基芬尼特(利他林)的產品資訊,「告知有心血管方面的嚴重不良反應」。
十一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警告, 接受美沙酮替代療法的人,因為用藥過量而死亡,並且有威脅生命的副作用,包括呼吸減慢或減弱,以及心跳速率改變的危險,但是病患可能不會察覺到。
十二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的精神藥物委員會指出,根據證據顯示,有需要擴大十八歲至 二十四歲的人使用抗憂鬱劑的「黑框」警語。
2007年:
三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警告,安眠藥(「鎮定催眠產品」)可能引起「夢遊駕駛」的危險副 作用──駕駛的時候沒有完全清醒,而且對自己這樣的行為毫無記憶。
四月:紐西蘭在五個人死於急性血液失調、嚴重便秘和其他副作用後,警告健康專家必須去監督服用抗精神病藥物 Clozapine(可致律)的病患。
四月:澳洲醫藥產品管理局下令安眠藥史蒂諾斯(Stilnox) 的製造商者必須更新其警語, 加註此藥與酒精混合使用後,會引起不尋常與危險的行為舉止,包括夢遊症、幻覺和健忘症的報告。
五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擴大抗憂鬱劑的「黑框」警語範圍,包括十八至二十四歲可能會因服用藥物而自殺。
五月:德國聯邦藥物管制局(BfArM)警告, 婦女在懷孕期間服用 Paxil(克憂果),將增加新生兒心臟畸形的風險。
六月:日本厚生省下令製藥公司更改鎮靜劑藥 品仿單,以警告這些藥物有潛在的傷害性。
政府和藥物管理單位持續對於精神科藥物導致 的危險和傷害發出警告。
以上截至2007年年中藥物警語報告

資料來源: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http//www.FDA.gov/











認識【醫事審議委員會】

依醫療法第九十八條九十九條之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都須設置醫事審議委員會,由不具民意代表、醫療法人代表身分之醫事、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遴選,而且其中的法學專家及社會人士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不過詳細之審議委員會之組織及會議等規定,有中央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之組織規程規範。
醫事審議委員會之職務,依中央或地方之醫事審議委員會不同而掌管不同事務,分述如下:

一、中央醫事審議委員會
(1)醫療制度之改進。
(2)醫療技術之審議。
(3)人體試驗之審議。
(4)司法或檢察機關之委託鑑定。
(5)專科醫師制度之改進。
(6)醫德之促進。
(7)一定規模以上大型醫院設立或擴充之審議。
(8)其他有關醫事之審議。

二、直轄市、縣(市)醫事審議委員會
(1)醫療機構設立或擴充之審議。
(2)醫療收費標準之審議。
(3)醫療爭議之調處。
(4)醫德之促進。
(5)其他有關醫事之審議。


醫事審議委員會與病患較有切身關係的部分是,直轄市、縣(市)醫事審議委員會提供醫療爭議之調處,故若病患有醫療糾紛發生,可直接至審議委員會調處紛爭。另外就是,醫療糾紛若在訴訟審理階段,常牽涉到的是鑑定之問題,法院委託之鑑定單位就是中央主管機關之醫事審議委員會。

資料來源:聯晟法網法律知識庫

【心理健康宣言】


心理健康宣言

由公民人權委員會發表
每一個偉大的組織會提出守則,藉以整合其宗旨與活動。心理健康人權宣言明確表達了CCHR的準則,以及對抗精神科違反人權所依照的標準,以便毫不留情地調查並揭露他們。
A.完全的告知後同意權包含:
  1. 能證實任何所謂精神失常之診斷的科學/醫學檢驗,以及有權駁斥任何無法以醫學證實為精神「疾病」的精神科診斷。
  2. 充分揭露任何建議使用之藥物與「治療」的所有已知風險。
  3. 對於在精神科藥物或治療之外的其他所有醫療方式有被告知的權利。
  4. 拒絕病患認為有害的任何治療的權利。
B.任何人都不得在違反本身意願的情況下,被施予精神科或心理學的治療。
C.任何人,不論男女老幼,若未經一般人組成的公平陪審團和適當法律代表的審判,不可以用所謂的心理疾病為由剝奪其個人自由。
D.任何人不得因為他們政治、宗教或文化的信仰和實踐,而被送到或扣留在精神科的病院、醫院或機構中。
E.任何病患:
  1. 有權利以符合人性尊嚴的方式來對待。
  2. 有權利不受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立場、社會背景、出身地位或財力的影響而在醫院受到差別待遇。
  3. 有權利在個人的選擇下,由一名勝任且有執照的一般醫師,進行完整的身體臨床檢查,以確保他的心理狀況並非受到任何未察覺和未治療的身體疾病、傷害或缺陷所影響,並且有權利去選擇尋求其他醫療建議。
  4. 有權利到配備完善醫療設施和適當訓練人員的醫院中,接受令人滿意的身體臨床檢查。
  5. 有權利選擇治療的方式,並且有權利依自己的選擇與一般醫師、治療人員或執行人員討論。
  6. 有權利清楚地了解治療對病患的所有副作用,並以書面及病患的母語告知。
  7. 有權利接受或拒絕治療,尤其是有權利拒絕絕育、電擊療法、胰島素休克、腦前葉切除術(或其他任何精神外科的腦部手術)、反感療法、麻醉療法、深睡療法和會引起不當副作用的任何藥物治療。
  8. 有權利向獨立的委員會正式投訴而不受到任何報復,委員會是由非精神科的人員、律師及一般人所組成。這些投訴可以包括精神科照護時所遭受的痛苦、殘酷、非人道或卑鄙的治療或懲罰。
  9. 有權利接受法律顧問的私下諮詢並採取法律行動。
  10. 有權利在任何時候決定出院並且不受限制、不受攻擊地離開精神病院。
  11. 有權利在法律顧問的建議下,管理個人的資產及事務,若有需要、或是被法院視為無行為能力時,得要求由國家指派執行人代為管理,直到本人被宣告恢復行為能力為止。這類執行人應該是病患的近親或法律顧問或監護人。
  12. 有權利調閱及持有本人的病歷紀綠,並且有權利對紀錄內容中任何可能損害本人名譽的錯誤資料採取法律行動。
  13. 有權利針對任何精神科醫師、心理師或醫院人員的任何虐待、不當監禁、治療上的攻擊、性侵或強暴、或任何違反心理健康及其他法律的事情,在執法人員的充分協助下提起刑事告訴。也有權利要求精神衛生法不會赦免或改變精神科醫師、心理師或醫院人員因為對病患施以違法、虐待的治療或疏於治療所應得到的處罰。
  14. 有權利控告精神科醫師及其學會或學校、機構或人員所做的非法拘留、不實報告或有害的治療。
  15. 有權利工作或拒絕工作,以及有權利在住院治療期間接受比照國家薪資水準或相類似工作工資的補貼。
  16. 有權利接受教育或訓練,以便個人在離院時有更好的能力謀生。以及有權利選擇接受何種教育或訓練。
  17. 有權利接見訪客及他所信仰的神職人員。
  18. 有權利撥打及接聽電話,而且對於個人寄出或收到的任何信件都保有隱私權。
  19. 有權利在精神科的病院、醫院或機構裡自由地與任何團體或個人交往或不交往。
  20. 有權利擁有一個安全的環境,不與罪犯置於同一處。
  21. 有權利與年齡相近的人們相處。
  22. 有權利穿著個人衣物、擁有個人財物而且有安全的地方存放。
  23. 有權利每天在開闊的空間運動身體。
  24. 有權利獲得適當的飲食及營養,而且一天有三餐。
  25. 有權利擁有衛生環境及不擁擠的場所,並有充份、不受干擾的休閒與休息。

CCHR的成就


公民人權委員會的成就

四十多年來將精神科醫師繩之以法


大改革以保護人民不被精神病學所傷害,公民人權委員會用數以千計的個案來證明精神科藥物和殘忍的精神治療造成瘋狂和暴力。
四十多年來,CCHR已拯救數百萬生靈,並阻止數百萬人免受不必要的痛苦。許多國家目前已由官方強制要求精神科治療的知情同意書,以及病人的法定代理權、出庭辯護權、追索權和請求賠償的權利。在某些國家,明令禁止在兒童身上施予精神外科手術和電擊療法。
全世界34個國家數百個CCHR分會的成員都很活躍——舉辦遊行抗議、大眾公聽會、展覽和其它活動,讓大眾更認識無惡不作的精神科。
接下來,是有關CCHR眾多成就的簡報:
合法權利和告知後同意書
  • 1970年代早期,CCHR的調查致使政府展開調查州立精神病院的行動,有加州、伊利諾州、夏威夷州、密西根州和密蘇里州,感謝CCHR揭發危害病人的虐待行為。這樣的調查使得醫院的管理人員和精神科醫師被解雇,大陪審團進行違法事件的調查,而施暴的主要精神科醫療單位也因此關門大吉。
  • 1976年,由於CCHR的努力,第一個保護人們免於遭受強制電擊及精神外科手術的法案在加州通過。任何電擊和精神科手術都必須先告知病患後得到同意書,而且禁止對12歲以下的兒童使用這些方法。這個法案成為典範,並且被美國其他各州及其他國家的立法機關採用。在德州,這項法律還附帶一些強制作法,要求精神科醫師必須交出任何在執行電痙攣療法(ECT)後14天內死亡者的驗屍報告
  • 在義大利,ECT的發源地皮蒙特(Piemonte)地區議會對CCHR提供訊息的回應,就是在1999年全體議員一致投票通過禁止對小孩、老人和懷孕婦女使用ECT。
  • 在1990年,CCHR協助發現並揭露可怕的真相:光是在美國每年就有150人因強制約束致死,其中有將近10%是小孩,最年輕的只有六歲。美國聯邦法律在當年通過,禁止使用肉體或化學方式(改變心智的藥物)的約束去壓制或懲罰病患。
  • 1980年代到1990年代早期,CCHR衝鋒陷陣,在澳洲雪梨揭露並禁止了私立瓊斯福特精神科醫院實行的深睡療法(DST)。所謂「療法」,竟然是未經病人同意,就將他們弄昏,時間長達三個禮拜,期間還有精神科藥物的雞尾酒療法和每天的電擊有48人因此喪命。CCHR依據心理健康法案加以禁止,精神科醫師要是從事此種醫療行為就是犯法。CCHR也獲政府支持,以最嚴謹的方法調查深睡療法和心靈健康領域,形成了一波深具意義的改革行動。
保護兒童權利
  • CCHR與記者協力幫助調查工作,隨後就揭露了許多校園槍殺慘案的行凶者,他們受精神科藥物影響,產生暴力、自殺與狂躁等行為。這導致了州政府舉行聽證會來調查此項議題,全國媒體爭相報導麻木的暴力行為和精神科藥物的關聯性。
  • CCHR也紀錄了許多父母被威脅/施壓或被迫在他們的孩子上學時,給予精神科藥物的案例,包括父母因拒絕給孩子服用已證實會導致自殺和暴力行為的藥物而被控告有所疏失。藉著與父母、醫師和無數公民和人權提倡人士的協力合作,這事件終於在全國性媒體版面曝光,交由州轄和聯邦立法當局開會討論,並於2004年立法通過,明令禁止強迫父母讓孩子服用精神科藥物。
  • 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回應CCHR芬蘭、澳洲與丹麥分會提出的報告,表達了委員會關切「注意力缺乏過動症(ADHD)與注意力缺陷症(ADD)」被不當診斷,以及精神興奮劑因此被濫用,即使這些藥物有害副作用的證據不斷增加。該委員會建議「針對這些行為失調,盡可能用其他各種手段與治療方式來處理。」
  • 1991年,主要由於CCHR的努力不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針對抗憂鬱劑百憂解舉辦公聽會,現場有許多用藥者指證歷歷,它會把一位完全沒有精神病、自殺和殺人歷史的人搞瘋掉。由於FDA委員會成員考量選票的既得利益,所以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來保護大眾。約13年後,CCHR十餘年的努力終於開花結果,揭發了這些有害藥物的真相,而FDA(在國會的壓力下)總算發文給政府機關和代理商,強力警告抗憂鬱劑會導致18歲以下的青少年產生自殺念頭和行為。後來,警告的範圍擴大到24歲。
  • 2007年,CCHR與揭弊人士、父母和消費者保護團體協力合作,促使FDA將安全標語寫在它的改革法案裡,明令藥商要在藥品廣告上告訴父母,服藥後如有不良反應要直接通報FDA。在第一篇廣告刊登之後,關於藥物不良反應的報告增加了百分之三十。
保障人權
  • CCHR在南非拍照,並公佈了1970和1980年代用來監禁數萬名非洲人進行精神病秘密研究的「奴隸勞工」營。在廢棄的礦坑裡,這些人在違反自由意志且沒有麻醉的情形下,被下藥和施予痛苦的電擊。1976年,主張種族隔離政策的南非政府,以禁止拍攝或傳播任何精神治療機構相關資訊的方式作為回應。就在這個時候,CCHR得到了一份世界衛生組織的調查,這項調查證實了CCHR的陳述。這個主張種族隔離政策的南非政府垮台後,CCHR提出了口頭及書面的證詞給南非真相及調停委員會,請求調查種族隔離罪行,獲得了全國政府對精神科種族歧視主義的調查。南非政府撤銷了對於揭露精神科虐待資訊的禁令。
  • 在德國,CCHR進行了廣泛性的研究,結論是德國的一些精神科領導人物為納粹政府提出理論和「科學的」辯解,讓納粹政府去消滅那些「不值得生存的人」。在安樂死輸出到集中營之前,是在精神科療養院做初步試驗。許多納粹的精神科醫師從紐倫堡審判中逃過一劫,沒有受到法律制裁,在大戰後仍然繼續執業。1995年CCHR發行了一本備受稱許的書籍:《精神科醫師:希特勒背後的黑手》(《Psychiatrists: The Men Behind Hitler》)。四年後,德國精神醫學會發行了一份報告,確認精神科醫師「很活躍,且是不同安樂死機構的主要負責人。他們領導並指揮各種安樂死的活動。」他們「觀察並且控制挑選被殺害者。」
  • CCHR密集研究在波士尼亞和科索夫的種族淨化,並將其發現提報給位於海牙的聯合國戰犯法庭和歐盟理事會。精神病學的種族衛生學和優生學的想法被發現是衝突的幕後元兇,特別是社會民主黨創始人賈文 拉茲果夫(Jovan Rašković),以及戰時領袖藍道文 卡拉茲(Radovan Karadžić)的著作──這兩人都是精神科醫師。1999年,歐盟理事會的成員發佈了一項決議案,認定精神科醫師是種族淨化的設計人,並且鼓勵理事會成員「研讀公民人權委員會法國分會所研究編纂的資料」。當卡拉茲在2008年被捕時,許多報告都指出卡拉茲的種族淨化是源自於他的精神科背景。
  • 與義大利政府官員及國會議員合作,CCHR義大利分會針對國內精神科病患收容院中類似集中營的情形做了調查。 收容院的職員將政府補助納入自已口袋,卻讓收容病患衣不蔽體並且挨餓。對於這項證據,政府的回應是發佈了一項決議案,命令97所收容院關門。這些受虐待和忽視的收容人被轉到仁慈的家庭裡,許多人是三十年來頭一遭接受讀寫和自我照顧的教導。因為在人道主義上所做的努力,CCHR獲頒市長獎章。
揭發違法的精神科虐待
CCHR已經從事揭弊活動,針對那些強姦、性侵害病患的心理健康從業人員,毫不妥協地將他們繩之以法,因為他們以治療者的角色掩蓋犯罪之實。在保護病患免於性侵和詐欺的方面,以下列出諸多已達成保護措施的代表例子:
  • 針對規範精神科醫師和心理師的性犯罪,美國、澳洲、德國、瑞典和以色列等地,至少已經頒布了二十五項法令。該法令將治療人員與病患間的性行為視為性侵或強暴。數百名精神科醫師及心理師被判刑並且入獄。
  • CCHR的調查導致聯邦政府及州政府針對美國主要的私人精神科連鎖醫院,進行了十四項關於詐欺及虐待病人的調查。該醫院連鎖在關閉前,付出了超過10億美元的刑事及民事罰金。接著,法律也通過禁止使用「給賞金,獵人頭」的方式去找有足夠保險的人,將其弄進精神病院然後榨乾他們的保險。
  • 許多利益掛帥的其他私人精神科醫院也接著被調查。到2003年,經由州政府及聯邦的授權,百分之八十的美國私人精神科病院受到刑事調查,結果總計被處以共計21億美元的刑事及民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