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3日 星期五

文章轉分享:標籤給了,家長、老師、老闆都輕鬆了! 從英國政府發起之「去除精神疾病標籤運動」談起 作者: 張家齊


2015/11/13
張家齊


難怪我兒子班上那同學成績不好又愛講話,聽老師說那孩子好像去過醫院的過動症門診耶!   
去年公司來的那個新人好像常跟客戶大吵,我看他該不會是人格障礙吧!
一百年前,醫學的診斷手冊中有59種精神疾病;而今日,醫學上會給診斷的精神疾病已將近300種,涵蓋的範圍越來越廣。簡單來講,過去一個對念書沒興趣、上課不專心的孩子,現在可能會得到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疾病標籤;一個自我期待高、要求完美的工作者,遇到挫折而心情低落時,也許會被認為是憂鬱症的病人。這樣的現象慢慢引起心理學家的關注,因為姑且不論精神疾病究竟應該如何判斷、是否絕對準確的複雜議題,有個嚴重的問題是,精神疾病標籤本身確實帶來許多負面的影響,例如導致周遭人們過多恐懼與焦慮,被標籤者受到不必要的歧視、排擠,甚至是使得原本功能尚屬正常的被標籤者,因孤立導致的心理認同歷程,反而真的產生精神疾病。
有鑑於此,英國政府近期展開一個提倡去除精神疾病標籤化的運動,希望大眾正視這個議題。英國的調查報告顯示,百分之八十七的精神疾病被標籤者(不論是否真的經過全面且詳細的診斷過程)表示這樣的標籤曾在他們生活中產生不良影響,最高比例是在職場上遇到困難,其次則是交友關係上出現阻礙。因此,這個運動目的就在鼓吹每個人開始談論自己的心理與情緒,也關心自己生活周遭他人的心情,更著手協助公司與學校建立相關方案,提升主管和老師對於員工與學生們的精神健康知識與正確態度,企圖打破過去精神疾病標籤帶來的焦慮與負面影響。
在這次的運動中,英國政府也特別重視下一代的教育,透過學校訪視與社群網站的方式對小朋友進行教育,英國國民健康署更建立專門教育小朋友正確精神健康知識的網站,例如教小朋友如何區分心情不好與憂鬱困擾,以及身為孩子如何建立自己的自信與自尊(筆者相信許多一般成人也無法正確回答這些問題啊……),希望讓精神疾病標籤的問題,透過更好的教育有更好的未來。無獨有偶,香港也有著類似的運動,三年來已經有超過240個中小學單位接受專家校園講座、學生大使培育、或者是家長與老師工作坊等活動,加深香港人民對情緒、精神健康的認識,進而去除精神疾病標籤的不良效應。
這些國家的努力,讓我們了解到精神疾病標籤議題的重要性。那麼,反觀我們的台灣社會,目前是不是也有這樣的標籤問題呢?這個問題讓筆者的記憶回到當初在台灣某醫學中心的心理治療室。當時有位個案為三十多歲的家庭主婦,因為憂鬱困擾尋求心理治療。某次個案與我的會談過程中,她的手機響起,經過我的同意後,她開始與先生通話,對話中我發現個案似乎嘗試各種說法,希望避開與先生談及自己正與心理師會談。通話結束後,個案告訴我,這幾個月雖然定時過來諮詢,也覺得自己情緒逐漸好轉,但至今完全不敢讓最親密的人知道自己有憂鬱困擾,正在接受心理治療,深怕先生知道會責罵自己不夠堅強,覺得自己是糟糕的人。個案那樣的焦慮,聽在心理師耳中是心疼的,願意接受心理治療讓自己成長,是多麼有勇氣的表現,但我們的社會,有時卻加諸了更多的壓力在他們的肩膀。
除了在治療室的經驗,目前報章雜誌針對社會事件的報導,有時確實也令人擔心。近年來不少新聞似乎在一些社會新聞中,常在標題或文章裡針對脫序行為者寫著「疑似精神異常」「恐有精神疾病」的推論句,加深了精神疾病標籤的負面意涵,誤導民眾脫序行為都是來自精神疾病,建立「精神疾病=危險」的不當聯結;讓人印象深刻的又如近年台灣社會沉痛的隨機殺人事件,事件爆發後,偶而也有幾篇採訪精神科醫師的報導,僅以單純醫學精神症狀出發,就大步向前將一個極為複雜的心理、人際、家庭與社會發展問題,標上一張精神疾病的貼紙,為民眾指引「兇手就是精神病患」的路標,最後再以「有問題就要看醫生」做一個過度簡化的結論。筆者最近甚至在一本台灣知名管理雜誌中,看見一篇文章教導主管將不負責任的員工判斷為焦慮症、衝動控制障礙、或是成癮症的精神病病人。我想,在去標籤化的道路上,我們確實還有好長的路要前進。
最後,筆者希望強調,精神疾病標籤議題之所以重大,其實是因為標籤背後所隱含的去責任問題。每一個人都需要得到支持才能好好成長,就如孩子需要家長的溫暖、學生需要老師的指引、員工需要上司的關懷,是無庸置疑的必須信念(雖然有時這些支持已是如此難能可貴),但精神疾病標籤卻很可能打破這樣的信念。例如,當孩子在求學路上受挫而有負面情緒,一旦得到精神疾病的標籤,家長與老師很可能出現「終於找到原因」的念頭:「不是我不懂與孩子溝通,原來是孩子真的有問題」;甚至孩子自己也會告訴自己調整什麼都沒有作用,畢竟自己是有病的人,無形中疾病變成家庭、學校與自我的唯一責任承擔者。標籤來了,大家都鬆懈了,卻不知這樣的標籤,才是問題的真正開始。希望在這樣的思考之後,你我都可以用更多的溫暖心思,融化不必要的精神疾病標籤。
文章出處:

給讀者的重要資訊〉


法院判定病患有「告知後同意」的權利,


也就是病患在接受精神治療(心智改變)藥物之前,


醫師必須提供「可能的副作用和好處、治療副作用的方法,


以及其他狀況的風險等相關資訊」,


同時也要告知「替代療法的相關資訊」。


然而常常,精神科醫師根本無視於這些要求!!




展場最後倒數中,請各位抽空前往參展!!!

展出期間:11/7(六)-11/19(四)17:00

展出時間:11:00-21:00(週一休館)

展出地點:西門紅樓二樓劇場(台北市萬華區成都路10號)

票價:免費入場


更多有關替代療法資源:

如果您知道有任何人,包括任何小孩,曾經被精神科醫師、

心理師或其他心理健康執業者不當對待或傷害,

例如:性侵、精神科藥物愈吃愈多種、愈吃愈大量、

強制住院、詐欺、精神科藥物引起各種副作用等等,

電話:0963-671815

信箱:鳳山郵政23-159 信箱

電子信箱:cchr.ks@cchr.org.tw (來函保密)


民眾因正當使用合法藥物發生不良反應,導致嚴重疾病、障礙或死亡等情形,可檢附資料向藥害救濟基金會提出藥害救濟申請,經衛生署審議通過即可獲救濟金給付。詳細資訊請上藥害救濟基金會網站。www.tdrf.org.tw

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 02-239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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