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忠孝路一處公寓大樓,今天清晨近7點發生男子墜樓意外,24歲在嘉義基督教醫院擔任藥劑師的的王姓男子,今天從租屋處6樓宿舍墜樓,送醫不治,父母從台南趕到悲痛萬分,家屬表示,兒子有憂鬱症,都有按時吃藥,不知為何會輕生。
警方指出,今天清晨6時50分接獲報案,指嘉義市忠孝路某公寓大樓有年輕男子墜樓,消防隊員趕到場時,墜樓男子已失去生命跡象,手腳疑因骨折變形,消防人員仍就近將他送醫,急救至7點56分宣告不治。
警方初步調查,王男在醫院擔任藥劑師工作,現場並未留下遺書;王男醫院長官表示,王男到醫院工作一年多,工作認真,不清楚他為何想不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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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反課綱活動的學生表示,林冠華患有中度憂鬱症,過去不斷告訴朋友「我只能活到20歲」、「我生命只剩2個月」,因此,他自殺不見得與反課綱有關。......
「林冠華自殺,我覺得跟課綱無關。」另位參與反課綱活動的學生表示,林冠華患有中度憂鬱症及失眠,長期服藥控制,但這陣子不斷告訴別人「我只能活到20歲」、「我生命只剩2個月」,大家問他為什麼,他只說「懂的人自然懂」,昨天是他生日,應該是刻意選這個時間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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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什麼其他原因加速他自殺身亡呢?
我們先看看這個事實:
《精神科藥物:藥物作用的真相》
〈給讀者的重要資訊〉
法院判定病患有「告知後同意」的權利,
也就是病患在接受精神治療(心智改變)藥物之前,
醫師必須提供「可能的副作用和好處、治療副作用的方法,
以及其他狀況的風險等相關資訊」,
同時也要告知「替代療法的相關資訊」。
然而常常,精神科醫師根本無視於這些要求。
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set=a.830519823647423.1073741831.433473466685396&type=3
如果您知道有任何人,包括任何小孩,曾經被精神科醫師、
心理師或其他心理健康執業者不當對待或傷害,
例如:性侵、精神科藥物愈吃愈多種、愈吃愈大量、
強制住院、詐欺、精神科藥物引起各種副作用等等,
電話:0963-671815
信箱:鳳山郵政23-159 信箱
電子信箱:cchr.ks@cchr.org.tw (來函保密)
註1: 民眾因正當使用合法藥物發生不良反應,導致嚴重疾病、障礙或死亡等情形,可檢附資料向藥害救濟基金會提出藥害救濟申請,經衛生署審議通過即可獲救濟金給付。詳細資訊請上藥害救濟基金會網站。www.tdrf.org.tw
註2: 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 02-2396-0100
【警告】:請勿自己停止服用精神科藥物,
自行停藥可能造成嚴重的戒斷症狀;
民眾應該尋求有能力的醫師,
尋求他們的建議和協助.這點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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