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3日 星期六

新聞文章:吃藥抗憂鬱?多數藥物可能對青少年弊大於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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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評論性研究共分析34個臨床試驗的數據,包含5,260位年齡介於9-18歲的受試者。根據作者所收集到的臨床試驗(clinical trial)數據,在14種抗憂鬱藥物中,對患有重度憂鬱症(major depression)的青少年,具有優於安慰劑(placebo)的功效之藥物只有1種。
作者表示,針對所有憂鬱症的治療選項,
請兒童及成人心理健康專家進行效果及風險的探討
是相當重要的議題。
部分憂鬱症藥物可能帶給青少年或兒童患者副作用,
卻不見得具有比安慰劑更好的療效。
新聞出處:Antidepressants in young people may do more harm than good, warn scientists《The Telegraph》

研究刊登在《The Lancet》的網頁
來源:華人健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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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的重要資訊〉
法院判定病患有「告知後同意」的權利,
也就是病患在接受精神治療(心智改變)藥物之前,
醫師必須提供「可能的副作用和好處、治療副作用的方法,
以及其他狀況的風險等相關資訊」,
同時也要告知「替代療法的相關資訊」。
然而常常,精神科醫師根本無視於這些要求。
本會出版品:
《精神病學:死亡工業》紀錄片


第八章:為賺錢而開藥



精神藥物不是被設計用來治癒的,而是用來壓抑症狀,並且傷害服用藥物之人的身體。
每次新的「神奇藥丸」都宣稱該藥安全又有效;但是總是在之後才揭發它的危險性。
精神科藥物殺人。


【警告】:請勿自己停止服用精神科藥物,
自行停藥可能造成嚴重的戒斷症狀;
民眾應該尋求非精神科且有能力的醫師,
尋求他們的建議和協助.這點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您知道有任何人,包括任何小孩,曾經被精神科醫師、
心理師或其他心理健康執業者不當對待或傷害,
例如:性侵、精神科藥物愈吃愈多種、愈吃愈大量、
強制住院、詐欺、精神科藥物引起各種副作用等等,
電話:0963-671815
信箱鳳山郵政23-159 信箱
電子信箱:cchr.ks@cchr.org.tw (來函保密)

註1: 民眾因正當使用合法藥物發生不良反應,導致嚴重疾病、障礙或死亡等情形,可檢附資料向藥害救濟基金會提出藥害救濟申請,經衛生署審議通過即可獲救濟金給付。詳細資訊請上藥害救濟基金會網站。www.tdrf.org.tw

註2: 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 02-239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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