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5日 星期一

文章轉分享:自由開講》為什麼憂鬱的人吃抗憂鬱藥可能自殺?


2017-05-15
林奕含,又一個美麗的年輕生命這樣消失了。根據報導,這位才貌雙全的年輕女孩,曾經治療了十年,也吃了十年的中樞神經藥物。前幾天有個朋友來找我,聊到這則新聞,順口問:藥師,妳可以解釋一下為什麼憂鬱症配合治療,卻還是會自殺呢?
對於這樣早逝的生命,我們難忍悲慟與惋惜,許多文章為她而寫,用不同角度解釋為何她放棄活下去。
在此我並不希望苛責死者的治療團隊,因為我相信沒有人希望這種事情發生,她的主治醫生應該比其他人更難過遺憾。但是站在藥師的角度,以及民眾有醫藥知情權的考量下,我願分享一些較少被醫療專家或媒體提起的資訊。有時候資訊的落差,可能會造成健康及幸福程度的落差。
台灣精神醫學會最近提供以下數據:研究發現過去台灣自殺死亡者,生前一年內曾看過精神科醫師者占四分之一,曾被開立抗憂鬱劑者也大概占了四分之一。回到那個問題:為什麼雖然憂鬱症配合治療,有人卻還是會自殺呢?就我對病患和藥物的了解,影響人心情的生活大小事固然許多,但是藥物的副作用則可能是最後一根稻草。
就如某個抗憂鬱藥物的仿單(說明單)所寫的(如圖所示):「警語:抗憂鬱症藥品可能使某些治療初期病患之憂鬱症狀惡化和發生自殺行為,乃是長久以來的醫療顧慮。……研究顯示比較用藥組與安慰劑組(不含任何有效成份的錠劑)每1000位接受治療病患發生自殺意念或行為的案例數:小於18歲增加14例,18-24歲增加5例。」
(作者翻攝)

由衛福部發行的「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一百期第三頁也寫到「注意服用抗憂鬱劑的副作用:發現小孩、青少年和年輕人服用抗憂鬱劑,相較於安慰劑可能增加自殺意念及行為。」主管機關的用意,是在提醒醫療人員及用藥人注意其風險。
由於每個人體質,敏感程度都不相同,醫生開同一種藥你吃沒事,我吃卻反應很嚴重。
我想特別提醒病人及照顧他的家屬,有幾個時間點非常需要注意:
一、病患剛開始吃藥的前兩個月。
二、醫生改變劑量的時候,包括增加劑量或減少劑量。
三、換另種藥物,兩藥交替的時間。
抗憂鬱劑作用在中樞神經,藥理和生化機制本來就很複雜,有患者告訴過我,換藥或劑量改變時常常痛苦到生不如死。年輕的奕含,從16歲開始服藥人生,到卒年26歲,十年吃藥的歷史。以上三種地雷區,應該走過不止一次。
雖然藥物副作用很可怕,但民眾絶不可以自行冒然停藥,因為那更加危險。台灣有不少醫生願意幫助病患逐漸減藥,而且減藥過程中,會讓病患補充足量的營養食品,這種做法會緩解非常多減藥帶來的不適,而病患也最終可以成功斷藥並且擺脫憂鬱。
我身為人母,對年輕美麗生命的逝去感到非常心疼,多愁善感脆弱的年少痛苦經驗,最需要父母親友的陪伴支持走出陰霾。
用優質的營養補充腦力,盡可能的出去走走,曬曬太陽都能改善憂鬱。如果在緊急狀況下必須要選擇吃藥與否,我也希望患者和家屬多多詢問醫生,包括可能的藥物副作用,開始和戒藥時可能碰到的任何問題,服用時間的長短,有沒有替代方案等,在很明白的情況下,理性選擇醫療模式。有時一條有用的資訊,就能改變一個人的健康與幸福。
(作者為藥師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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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除了在合格的非精神科醫師指示與輔導之下,

不應停止服用任何具有處方箋的精神科藥物。


法院判定病患有「告知後同意」的權利,

也就是病患在接受精神治療(心智改變)藥物之前,

醫師必須提供「可能的副作用和好處、治療副作用的方法,

以及其他狀況的風險等相關資訊」,

同時也要告知「替代療法的相關資訊」.

然而常常,精神科醫師根本無視於這些要求!

替代方案

國際  CCHR 雖然無意推廣任何特定的執業人員、醫療機構、療法或團體,但是我們還是找到了一些資源,提供給想要知道以下主題之更多資訊的人做參考。
心理健康替代方法,和(或)安全戒除精神科藥物的相關資訊,及其它教育及法律資源:
(以上資料來自:cchr.org.tw) 

立即閱讀相關精神科藥物的真相
《抗憂鬱劑:藥物作用的真相》



很多人因為服用抗憂鬱劑而付出慘痛的代價。

2005年挪威的ㄧ項研究結果證實了,任何年齡層的人,
服用了ㄧ種SSRI類的抗憂鬱劑之後,比起只服用糖錠的人,
自殺率高七倍。


〈藥品管理機關以及其他單位發出的警告〉

「2004年10月:FDA下令製藥公司要加貼『黑框』警告:
抗憂鬱劑可能導致18歲以下的人產生自殺的想法與行動。
後來,警告的範圍擴大到24歲。
澳洲、紐西蘭和日本的藥品管理單位也發佈了類似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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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孩子曾被老師貼標籤,帶去看精神科醫生及吃藥後,頭痛、食慾不振、發育不良,

或更難管教嗎?

您或您的孩子看精神科,結果藥愈吃愈多嗎?

還是去看不同精神科醫生,結果卻得到不同診斷,不同說法或不同處置呢?

如果以上有答案是肯定的,請盡快與我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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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因正當使用合法藥物發生不良反應,導致嚴重疾病、障礙或死亡等情形,可檢附資料向藥害救濟基金會提出藥害救濟申請,經衛生署審議通過即可獲救濟金給付。詳細資訊請上藥害救濟基金會網站。www.tdrf.org.tw


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 02-239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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