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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京都動畫縱火案以來已經過1個月了.
由於犯人是「精神病患者」,所以我們收到了不要助長宣揚是精神病患的偏見請求, 但這就是為甚麼「精神病患者」會導致令人發指的罪行,這讓我們需要好的省思一下。
首先,在一個大前提之下,如果說「精神障礙」並不存在,沒有任何精神疾病的名稱。
接著,有沒有可能因為藥物而產生的副作用,進而導致犯罪還是意外呢?
就是這樣。這個罪犯被診斷患有精神障礙, 但卻沒有確認他是否有在用藥,
就在診斷完離開的時候,如果說他是在精神科醫院被診斷的話,肯定應該是有服用藥物的。
這個新聞文章是有問題的地方是,
這與相模原的山百合園事件是不一樣的,這意味著儘管有福利,還是不可能阻止犯罪的行為發生。.
簡單的來說,福利團體的機制不僅沒有功能,甚至你也可以說福利是鼓勵犯罪吧。
這一個犯人似乎生活受到了保護,但要獲得這樣生活的保護,據說在入住精神病院時,會有職員來說明入住的條件。(這樣的決定並不存在)
再來,生活保護案件的社工一個人承接的案件則是將近100多件,三分之一是沒有資格的,沒有經驗的人來負責的也很多。
社會福利人員和心理健康福利人員等專門人員被採用的則是非常少。
然後,對於已經結束刑期的更生人也還沒有建立就業的體制,
簡而言之,就是沒有得到生活保障,即使它出來了也沒有可以協助他們體制,
所以再犯後又回到監獄去的輪迴現象也是事實。
也就是說,日本的福利是貧困的,不看著人們的問題,
可以會說起因於是想試圖用金錢解決它。
對於殘酷的犯罪來說,死刑跟刑期無限的延長(事實上延長至20年、40年都有)
等等的嚴格化懲罰其實是完全沒有任何意義。
需要的就是,對於更生人我們需要去好好關懷他們。
只要這樣確實執行的話,就能預防再犯及兇惡的罪犯。
這樣我們也必須改變我們對人們的偏見和冷漠。
最後,我要說跟藥品有關的話
由於我從大學畢業開始,我吃了18年的精神藥物,
我的頭不僅一直是處於呆滯狀態,甚至也有躁狂性衝動的事件發生等等,
真的就是生活在一個非常可怕的世界裡。
幸運的是,我沒有去謀殺及傷害別人的事情發生,
所以每當這樣的事件發生的時候,我都覺得如果我也走錯了一步的話,
這些事情我也可能會發生。
憂鬱症等等的精神科藥物是會讓人變得更衝動、 更咄咄逼人這樣的狀況是非常多的,人格會有巨大的改變也是常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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