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0日 星期四

文章轉分享:藥師說藥:認識藥物副作用


(以下節錄)

台南市立醫院 王重隆 藥師

更新: 2007-12-06

《 藥物副作用的定義 》

任何一項藥品根據它的作用機制不同,而在人體可能有著一系列不同的藥理反應。一般而言,使用藥物所產生的藥理反應90 %以上,也就是我們需要的「治療作用」;而剩下的10 %,並不是我們所需要的或樂見的,我們通常就會稱它們為「副作用」或「藥物不良反應」。一個「完美的、理想的」藥物在適當的劑量下,應可以達成100%我們所需要的「藥理作用」,而沒有其他我們不需要的作用。然而目前的醫藥進展尚無法達成這樣的理想,因此藥物都可能有程度不一的副作用。




世界衛生組織(WHO)對「藥物不良反應(副作用)」所下的定義為:『 藥物在人體上所產生的一種不舒服、有害性或未預期的反應。通常是在正常劑量下,藥物使用於預防性給藥、診斷、疾病治療、或改變生理功能時所發生的反應。』

而美國食物藥品管理局(FDA)的定義則比較廣泛些,其內容為:

任何一種藥物使用在人體上所產生的副作用反應事件,
包括下列幾種:

(1)在專業執業中,使用藥物產品的過程所發生的一種副作用反應。

(2)藥物劑量服用過高所造成的一種副作用反應,不管是意外或有意的。

(3)因藥物濫用所造成的一種副作用反應。

(4)因停藥(drug withdrawal)所發生的一種斷癮反應。

(5)任何一種藥理作用顯著的失敗。


《如何避免以及處理副作用》

因個人的體質不同,對藥物的反應可能出現的副作用不盡相同,也較無法預期。只要適時適當的處理,一般並不會對人體產生太大的危害。在就醫時應詳細告知醫師自己藥物過敏史,例如吃過哪些藥,曾經發生過怎樣的過敏反應等等,來儘可能避免可預期性的副作用發生。
一般常見、輕微的副作用,例如頭昏、口乾舌燥、皮膚癢、腹脹、腹瀉或便秘、昏昏欲睡等症狀,通常身體會慢慢適應而症狀逐漸減輕,可於回診時,告知醫師處理。但若症狀持續數天或更嚴重時,則應就醫尋求處理,不必等到藥都吃完回診時,才跟醫師反應。⋯⋯


(本文轉自互聯網,僅為讀者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您發現有版權疑問,請及時與我們聯絡。)

來源:

http://www.epochtimes.com/b5/7/12/6/n19323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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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廠隱瞞事實 抗憂鬱藥副作用驚人

製造克憂果的英商葛蘭素史克藥廠(GlaxoSmithKline)日前被控,自1998年該藥廠在他們自己的測試中,就已經發現克憂果不僅無法減輕病人抑鬱的症狀,還可能引發青春期(18歲以下)患者自殺的意圖。⋯⋯

根據近年的報導,因長期服用抗憂鬱藥而導致悲劇的典型個案包括巨星瑪麗蓮夢露、港星張國榮,及演藝諧星倪敏然等。他們都不約而同因壓力而求助於精神科醫師與精神藥物,從而長期服用大量鎮定與抗憂鬱藥物。有分析認為他們的突發自殺行為或許與藥物本身所引起的副作用有關。

  患者在服用藥物之前,最好能提高警覺,先仔細了解其可能引發的副作用以及服用的必要性。切勿因一時的壓力與情緒問題,而換來無法彌補的傷痛。




澳兒童用抗精神病藥增多 專家擔心副作用

【大紀元2014年06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安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新西蘭精神病學雜誌(Australian and New Zealand Journal of Psychiatry)的一份最新的研究報告顯示,澳洲有越來越多的兒童和青少年,使用抗抑鬱藥和抗精神病藥等強效藥物,專家擔心其對低齡用藥者可能有嚴重的副作用。⋯⋯

悉尼大學心理學院的卡潤澤(Emily Karanges)博士說,抗抑鬱和抗精神病類藥物會產生嚴重的副作用。她說:「這是非常強烈的藥物,兒童和青少年往往更容易受到藥物副作用的損害。所有服用治療精神病類藥的人都容易出現體重增加、肥胖、糖尿病,而這些副作用似乎在孩子身上更明顯。」





替代方案

國際  CCHR 雖然無意推廣任何特定的執業人員、醫療機構、療法或團體,但是我們還是找到了一些資源,提供給想要知道以下主題之更多資訊的人做參考。
心理健康替代方法,和(或)安全戒除精神科藥物的相關資訊,及其它教育及法律資源:
(以上資料來自:cchr.org.tw) 


立即觀看更多精神科藥物的真相:



 《精神失常的行銷術》第十一章:我的醫生從未告知我



最嚴重的副作用,可能就是會有暴力行為的高風險,這也包括自殺在內。每十萬名服用抗憂鬱劑的人當中,自殺人數從11人上升達718人,整整高出65倍。

線上紀錄片:

《處方造成暴力行為》

這是毀滅我們家園、學校與社區的一波波暴力行為背後令人震驚的真相。






在此【警告】:請勿自己停止服用精神科藥物,自行停藥可能造成嚴重的戒斷症狀;民眾應該尋求有能力及非精神科的醫師,尋求他們的建議和協助,這點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你知道有任何人,

包括任何小孩曾經被精神科醫師、

心理師、或其他心理健康執業者

所虐待或傷害,

請聯絡公民人權委員會 高雄分會


電話:0963-671815


信箱:高雄郵政23-54 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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