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梓萱
還記得小時候因為個性內向、害羞,加上容易緊張的個性,話也就說得少,低年級時還曾一度被班導懷疑是發展遲緩的孩子。
朋友也說,她在幼年時,每回畫圖都把圖畫得特別小,因而被老師懷疑心理方面出了什麼問題。還有位母親也說過,女兒在上幼兒園時,反覆不停地打開、關上掛在脖子上的小錢包,因而也被老師懷疑是某方面異常,當時會反覆開關小錢包,不過是覺得太無聊才把玩錢包。
我覺得身為老師不該忙著替孩子貼標籤,而是要幫孩子撕下標籤,不該一有什麼狀況,就給孩子一個病名去合理化自己的猜測,而是要去了解那背後的原因、了解他們所看到的世界,不因一個孩子太過活潑,就覺得他是過動兒,太過木訥、文靜,就覺得他患有自閉症。別用自己的眼光去看孩子的世界,孩子的創造力、想像力、敏感度、聰明,往往超過大人的想像,有的時候就是那異樣的眼光與差別的態度,影響了其他孩子對某人的態度與觀感,因而造成了一件又一件的霸凌事件。
同樣地,當家長、師長發現了孩子某方面傑出的才藝,或是在課業上表現優良時,不該忙不迭地去強調所謂的天賦又或是以天才稱之,適度的鼓勵是好的,但不該胡亂造神,造成孩子巨大的壓力。
身為老師、家長不該忙著貼標籤,而是要撕下標籤,要不孩子一定常因此受傷,覺得自己不快樂。
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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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章:
孩童多在戶外玩耍的好處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喬依絲編譯
根據ParticipAction的資料,加拿大5至17歲的孩子,每天幾乎都要花8至9個小時進行久坐的活動,其中只有八分之一的孩童每天可以獲得體能活動的建議時數,但有些體能活動仍是在室內進行。
為什麼孩童在戶外的時間大幅減少了呢? 在過去10年,加拿大的孩童放學後繼續留在戶外玩耍的人數下降了14%,其中主要原因是父母擔心孩童在外的安全,以及孩童花太多時間在課業及才藝學習。然而研究卻顯示,如果想要培養一個快樂的孩子、一個好學生、一個有用的人,所有研究的結果都指出同一個結論,那就是「走出戶外」。......
為了孩子有個健全的身心靈發展,多讓他們在戶外自由地玩耍吧!
Reference :
取自: HINET
https://times.hinet.net/news/21028079
立即觀看線上 《致命的錯誤》紀錄片:
死亡、自殺、天生缺陷及嚴重反應的數據令人顫慄,
本影片從個人角度來探討蔓延全球的藥物問題──
他們付出了慘痛代價、失去親人,但卻能勇於面對。
精神科醫生說他們的藥對兒童無害?
一旦你聽完八位勇敢母親、她們的家人、
健康專家、藥物顧問及醫生的看法,你會深信一件事⋯⋯
精神科醫生帶來致命的錯誤。
替代方案
國際 CCHR 雖然無意推廣任何特定的執業人員、醫療機構、療法或團體,但是我們還是找到了一些資源,提供給想要知道以下主題之更多資訊的人做參考。
心理健康替代方法,和(或)安全戒除精神科藥物的相關資訊,及其它教育及法律資源:
(以上資料來自:cchr.org.tw)
法院判定病患有「告知後同意」的權利,
也就是病患在接受 精神治療(心智改變)藥物之前,
醫師必須提供「可能的副 作用和好處、治療副作用的方法,
以及其他狀況的風險等相 關資訊」,
同時也要告知「替代療法的相關資訊」.
然而常 常,精神科醫師根本無視於這些要求!
也就是病患在接受
醫師必須提供「可能的副
以及其他狀況的風險等相
同時也要告知「替代療法的相關資訊」.
然而常
建議事項
1 你有權力拒絕讓你的小孩在學校裡參加任何的
精神病學或者心理學問卷。
2 如果你的小孩在沒有經過你的同意下,
被送去做心理學或是精神病學的篩檢,
或是被強迫用藥或者傷害,請向律師諮詢你的權利,
來對負責的心理醫師或精神科醫師、
他們的社團及協會提出刑事與民事訴訟。
3 精神病學和心理學必須要從教育的體制下徹底根除,
而他們強迫且無用的方法也不應被政府所補助。
警告:
任何人在沒有合格的、
非精神科的醫生之協助及建議下,
都不應該停止服用任何精神科藥物。
您的孩子曾被老師貼標籤,帶去看精神科醫生及吃藥後,頭痛、食慾不振、發育不良,
或更難管教嗎?
您或您的孩子看精神科,結果藥愈吃愈多嗎?
還是去看不同精神科醫生,結果卻得到不同診斷,不同說法或不同處置呢?
如果以上有答案是肯定的,請盡快與我們聯絡
或更難管教嗎?
您或您的孩子看精神科,結果藥愈吃愈多嗎?
還是去看不同精神科醫生,結果卻得到不同診斷,不同說法或不同處置呢?
如果以上有答案是肯定的,請盡快與我們聯絡
民眾因正當使用合法藥物發生不良反應,導致嚴重疾病、障礙或死亡等情形,可檢附資料向藥害救濟基金會提出藥害救濟申請,經衛生署審議通過即可獲救濟金給付。詳細資訊請上藥害救濟基金會網站。www.tdrf.org.tw
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 02-239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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