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報導,長久以來醫學界針對抗憂鬱藥的效果發表過無數研究報告,多數報告都顯示抗憂鬱藥能有效抑制症狀,但近年採用最新統合分析方法完成的研究卻發現,多數抗憂鬱藥品的藥效並不顯著。
美國服用抗憂鬱藥的人口比重高過全球其他國家,因為美國人普遍相信抗憂鬱藥能改善症狀,但這樣的觀念有所偏頗,因為同行審查的期刊論文通常傾向發表正面結果,以致社會大眾獲得的資訊大多肯定抗憂鬱藥的藥效。
2008年發表的一份統合分析報告卻提出不同見解。這份報告以各大藥廠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登記的抗憂鬱藥試驗結果做為依據,因為這類試驗結果較少經過加工篩選。
上述報告參考FDA自1987年至2004年核准的抗憂鬱藥,總計包含74份試驗報告,試驗對象超過1.3萬名患者,結果發現半數試驗顯示抗憂鬱藥效果勝過安慰劑,但另有半數試驗顯示抗憂鬱藥缺乏效果。
研究團隊對照同一期間發表的期刊論文後發現,上述74份試驗報告中的所有正面結果都發表成期刊論文。然而,負面結果當中有11筆重新包裝成正面結果發表,更有22筆至今未發表,而照實發表的負面結果只有3筆,可見期刊論文普遍支持抗憂鬱藥效果的立場並不公正。
2008年發表的另一份報告同樣以FDA登記的抗憂鬱藥試驗為參考資料,但研究主題改為抗憂鬱藥效果與憂鬱症程度之間的關聯性,結果發現抗憂鬱藥只能稍稍改善輕微憂鬱症患者的症狀,但對重度患者來說幾乎沒效。
史丹福大學藥學系及統計學系教授艾歐尼狄斯(John Ioannidis)於2008年發表在《醫藥哲學道德人文》期刊的論文,便統整上述兩份報告的結論,強調多年來期刊論文為了呈現抗憂鬱藥的正面效果,刻意設計研究方法並篩選實驗對象。
(工商時報)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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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讀者的重要資訊〉
法院判定病患有「告知後同意」的權利,
也就是病患在接受精神治療(心智改變)藥物之前,
醫師必須提供「可能的副作用和好處、治療副作用的方法,
以及其他狀況的風險等相關資訊」,
同時也要告知「替代療法的相關資訊」。
然而常常,精神科醫師根本無視於這些要求。
法院判定病患有「告知後同意」的權利,
也就是病患在接受精神治療(心智改變)藥物之前,
醫師必須提供「可能的副作用和好處、治療副作用的方法,
以及其他狀況的風險等相關資訊」,
同時也要告知「替代療法的相關資訊」。
然而常常,精神科醫師根本無視於這些要求。
警告:除了在合格的非精神科醫師指示與輔導之下,
不應停止服用任何具有處方箋的精神科藥物。
不應停止服用任何具有處方箋的精神科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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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精神科藥物不良反應警告
台灣常用精神科藥物:抗憂鬱劑(SSRI)、克憂果(Paxil)、安眠藥、利他林全上榜。
以下依據年代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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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十月:美國克憂果藥物集體訴訟案:
葛蘭素史克藥廠同意和解長期集體訴訟案,該案控告藥廠刻意不公開顯示克憂果無效的報告,而且會增加兒童想要自殺的念頭與行動的風險,葛蘭素史克藥廠同意支付4000萬美元。.......
以上的精神科藥物不良反應警告事件還有很多,
卻仍在國際間持續發生!!
(資料來源: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http://www.FDA.gov/
參考替代療法:http://goo.gl/pZSXpg
《抗憂鬱劑》精神科藥物真相系列手冊
《抗憂鬱劑:藥物作用的真相》
「儘管抗憂鬱劑以前只開給精神異常的人服用,但是現在已經很難找到從來沒吃過這種藥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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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孩子曾被老師貼標籤,帶去看精神科醫生及吃藥後,頭痛、食慾不振、發育不良,
或更難管教嗎?
您或您的孩子看精神科,結果藥愈吃愈多嗎?
還是去看不同精神科醫生,結果卻得到不同診斷,不同說法或不同處置呢?
如果以上有答案是肯定的,請盡快與我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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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因正當使用合法藥物發生不良反應,導致嚴重疾病、障礙或死亡等情形,可檢附資料向藥害救濟基金會提出藥害救濟申請,經衛生署審議通過即可獲救濟金給付。詳細資訊請上藥害救濟基金會網站。www.tdrf.org.tw
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 02-239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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