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敏毅/綜合報導
October 20, 2015, 6:20 am
華裔母親Marion劉因兒子參加臨床藥物試驗死亡而狀告製藥商,洛杉磯高等法院陪審團日前裁定,認為製藥商應該承擔70%責任,判決賠償Marion劉560萬元。
貝里斯籍(Belize)的Marion劉,因兒子2009年參加美國強生公司(Johnson & Johnson)子公司Janssen研究與發展公司的臨床試驗時死亡,六年前在洛杉磯控告製藥商。劉女士的兒子Augustine Leo 劉,早在2004年就被診斷患有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c)。25歲時參加藥物試驗,不幸因心臟疾病發作死亡。劉姓女士認為,製藥商Janssen有嚴重醫療疏忽,原本求償800萬元。但陪審團認為Janssen應承擔70%責任,故判罰Janssen賠償560萬元。
從庭審上的證詞顯示,Augustine Leo劉曾參與Janssen研究與發展公司負責的關於治療精神分裂症藥物利培酮(Risperidone)的臨床試驗。但他接受第一輪注射後,不到一周就不幸離世。
Augustine2009年2月19日參加試驗之前,曾做過心電圖EKG,結果顯示「不正常」,抽血報告也顯示他的肝指數(liver enzymes)也偏高,但實驗小組卻將劉定為「正常」(asymptomatic),接受他參加試驗。
四天後,Augustine再次抽血,報告顯示他肝指數不正常的高且正在持續升高。一個半小時後,他接受了一毫克利培酮注射。兩小時後,他又做了一次心電圖,顯示他的心臟狀況正在惡化。2月25日中午,Augustine再次抽血,報告顯示肝指數正在急劇升高,他被送入橙縣某醫院,但次日中午就不幸死亡。死亡報告顯示,心臟疾病是主因,體內其它器官受到損傷也有關。
劉女士及其律師認為,這項試驗並不是為了治療兒子的病情,而是製藥公司僅僅出於自己的研究目的而已。律師表示,Augustine曾對利培酮抱有很大希望,認為這是「神奇的藥物」,可以幫他重返正常生活,於是他報名參加這項試驗。但劉女士認為,兒子在精神上根本不健全,沒有自主簽合約和報名的能力。
此外,Augustine劉的精神科醫師Madeleine Valencerina 是這項研究的主要參與人之一,正是她將劉招入這個臨床試驗。劉女士認為,這位精神科醫師如果要將病人招募加入臨床試驗中,應該向病人的有獨立行為監護人獲得批准。因此,精神科醫師原本也被劉女士告上法庭,但兩人在今年上半年達成和解。
這場官司原本由劉女士與她的前夫共同提告,但前夫在官司進入審判之前,即2010年去世,劉女士成了唯一原告。
出處:
世界新聞網
http://www.worldjournal.com/3486525/article-%E5%85%92%E7%95%B6%E3%80%8C%E7%99%BD%E8%80%81%E9%BC%A0%E3%80%8D%E6%9E%89%E6%AD%BB-%E5%8A%89%E6%AF%8D%E7%8D%B2%E8%B3%A0560%E8%90%AC/?ref=%E6%B4%9B%E6%9D%89%E7%A3%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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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關於製藥公司和精神科之間高收入合作關係的故事,
藉由兜售精神科藥物給毫無戒心的大眾,
他們已經創造了800億美元的利潤!!
首先,藥物的安全測試幾乎完全由藥廠包辦,
而不是由政府機構或獨立實驗室進行──
這當然形成了利益問題。
精神科醫生也沒有科學實驗室的測試,
無法以客觀的方式衡量進展,因此,
精神科藥物的研究人員有許多機會,
可以扭曲藥物試驗的結果,使其對藥廠有利。
有很多、很多偏頗的試驗來避免負面結果,
以及突顯研究的正面部分。
一位藥物專家下了這樣的結論:
「可以證明,多數所謂的研究結果都是假的。」
結果是,抗憂鬱藥的大批副作用接著被人發現,
包括殺人與自殺,還有大屠殺。
精神科藥物的試驗過程如此腐敗,不禁讓人想問:
該保衛我們的人在哪裡呢?
立即觀看:
警告:
除了在合格的非精神科醫師指示與輔導之下,
不應停止服用任何具有處方箋的精神科藥物。
不應停止服用任何具有處方箋的精神科藥物。
如果您知道有任何人,包括任何小孩,曾經被精神科醫師、
心理師或其他心理健康執業者不當對待或傷害,
例如:性侵、精神科藥物愈吃愈多種、愈吃愈大量、
強制住院、詐欺、精神科藥物引起各種副作用等等,
電話:0963-671815
信箱:鳳山郵政23-159 信箱
電子信箱:cchr.ks@cchr.org.tw (來函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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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因正當使用合法藥物發生不良反應,導致嚴重疾病、障礙或死亡等情形,可檢附資料向藥害救濟基金會提出藥害救濟申請,經衛生署審議通過即可獲救濟金給付。詳細資訊請上藥害救濟基金會網站。www.tdrf.org.tw
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 02-239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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