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4日 星期日

你憂鬱嗎?小心服用抗憂鬱劑讓你更憂鬱!

憂鬱是一種情緒,而精神科醫生卻把這種情緒當作疾病來給予精神科藥物。

根據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在2004年10月發佈史上最嚴重的「黑框」警告,

要家長小心,18歲以下的孩童服用抗憂鬱劑可能會產生自殺念頭和行動。

11歲的甘蒂絲熱愛生命。她參加游泳隊、踢足球、打籃球、喜歡玩彈跳床。

唯一會讓她緊張的就是考試,精神科醫生因此開立抗憂鬱劑給她。

2004年1月10日,年僅12歲的甘蒂絲在自己房間上吊身亡。

2005年挪威的一項研究結果證實,任何年齡層的人,

服用了一種選擇性血清素回收抑制劑(SSRI)的抗憂鬱劑之後,

比起只服用安慰劑糖錠的人,自殺率高出七倍。

最駭人聽聞的是,這些藥已經被證明沒有甚麼療效。

享譽醫界的《英國醫學雜誌》刊登一篇研究發現:抗憂鬱劑不比安慰劑糖錠有效,

而且也無法減輕憂鬱。

「重點」是該研究的主筆說:「我們真的找不到這些藥物有效的證據。」

而且,抗憂鬱劑的副作用一籮筐:包括失眠、頭痛、性無能、焦慮、緊張、頭暈、疲勞、


易怒、全身疼痛、坐立不安、暴力行為、自殺……等等。

醫療藥品通常可以預防、治療疾病或改善健康狀況,但是精神科藥物充其量只是抑制症狀,


所以藥效消退後,症狀又會出現。而且,生理疾病可能因為這些症狀被壓制而沒有被診斷出

來,也可能變更糟。


不過,公民人權委員會(CCHR)台灣分會理事長 陶昌文醫師呼籲,


如果你正在服用這些藥物,千萬不要突然自行停藥,

你可能會因此遭受相當嚴重的戒斷症狀。

在你試圖停掉任何精神科藥物之前,應該去找有能力的非精神科醫師

尋求他們的建議和協助,這點非常重要。


另外,公民人權委員會台灣分會執行長 蘇熙文醫師表示,


本協會是心理健康權益的監督團體,而非醫療機構,

所以並不提供醫療諮詢或轉診服務,但是法律規定病患有「知情同意權」,

也就是病患在接受精神治療(改變心智)藥物之前,

醫師必須提供「可能的副作用和好處、治療副作用的方法,

以及其他狀況的風險等相關資訊」,

同時也要告知「替代療法的相關資訊」,然而精神科醫生往往無視這些要求,

沒有提供充分資訊,這已經嚴重侵犯心理健康人權。

如果需要更多資訊、本身或知道有人曾經遭受精神科醫生的不當對待或處置,


歡迎與我們聯絡。


網站: www.cchr.tw


線上國際出版品:
http://zh.scribd.com/doc/43809097/CCHR



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

https://adr.fda.gov.tw/Manager/Pages/PB010021.aspx?2013041609351000CA8AEE03A0B14422




更多替代療法:


http://www.cchr.tw/alternatives/right-to-be-informed.html


               



                       (公民人權調查團是此協會之前的中文名稱,而現在已改為:公民人權委員會)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謝謝您留言給「公民人權委員會 高雄分會」,我們會儘快給您回覆^^